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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離婚時中8000萬是在怎麼回事?法官判與前妻對半分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2.2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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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聯合新聞網23日報道,美國男子澤拉斯科(Richard Zelasko)在與妻子瑪麗辦理離婚手續時,贏得密歇根州彩票獎金8000萬美元(約5億人民幣),密歇根州上訴法院三名法官6月中旬宣判,澤拉斯科須與已成前妻的瑪麗平分獎金。


法官維持已故仲裁人米爾斯的裁斷,米爾斯認爲,這對夫妻還未離婚時,瑪麗曾分攤澤拉斯科做生意的虧損,所以瑪麗應該與澤拉斯科共享彩票獎金。

不過,澤拉斯科的律師巴塞特說,澤拉斯科是靠自己運氣好才中獎,所以不該把獎金分給瑪麗。

辦離婚時中8000萬是在怎麼回事?法官判與前妻對半分

澤拉斯科與瑪麗2004年結婚,2011年提出離婚,但直到2018年才完成離婚。2013年澤拉斯科購買這張中獎彩票時,已與瑪麗分居,當時米爾斯正在處理離婚細節,包括三個孩子的贍養費和監護權。

彩票獎金扣掉稅款和應稅收入減免額後,剩下約3887萬美元。

澤拉斯科中獎幾個月後,米爾斯發現他並沒有支付孩子贍養費。上訴法院則發現,當這對夫妻還沒離婚時,瑪麗上班的收入是澤拉斯科經營T恤店收入的三倍。

這對夫妻起訴離婚後,同意聘請米爾斯就各類爭議問題做決定,米爾斯認定,中獎獎金是婚後財產的一部分,“既然夫妻曾共同承擔虧損,就要共同分享獎金”。

2014年米爾斯過世,澤拉斯科要求上訴法院撤銷米爾斯的決定,說米爾斯的決定偏袒瑪麗,而且米爾斯既已過世,他的決定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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