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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戰爭時期,爲什麼中日雙方都不用衝鋒槍?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1.8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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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衝鋒槍是影視劇中最喜愛的道具。一挺“花機關”在手,主角以各種玄乎其玄的神勇姿勢掃射,火舌亂舞,敵人大片倒7,在屏幕上頗爲好看。然而,真實世界的衝鋒槍是人見人厭的。

抗日戰爭時期,爲什麼中日雙方都不用衝鋒槍?

抗戰初期,中日兩軍不約而同排斥衝鋒槍,視爲旁門左道的不正經兵器。日本唯一量產的衝鋒槍“百式機關短銃”由1928年起一拖12年,直到1940年才上線量產,中國則根本不考慮以衝鋒槍爲制式兵器。白刃戰中,步槍與刺刀纔是真正的主角。

抗日戰爭時期,爲什麼中日雙方都不用衝鋒槍? 第2張

中日兩軍之所以雙雙抵制衝鋒槍,要歸咎於大名鼎鼎的MP-18伯格曼衝鋒槍。

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德軍暴風突擊隊使MP-18聲名大噪。它傳入中國,成爲時尚新寵,時稱“白克門槍”。吳佩孚的“孚威上將軍衛隊’以“白克門”爲門面,軍威赫赫。1925年,漢陽兵工廠試造“白克門槍”成功,南北各大兵工廠熱情跟進。

MP-18機件簡單,只要將罕見的9毫米魯格槍彈改成國內能生產的7.65毫米彈,量產是輕而易舉的。駐軍南充的四川小軍閥羅澤洲將吳佩孚衛隊繳械後得到80挺MP-18,土法煉鋼來樣開發,居然造出“質量十分精良,與原廠所造毫無差別”的白克門槍。MP-18如此容易製造,理應大行其道,但“白克門”熱只維持兩年,就迅速退燒。

抗日戰爭時期,爲什麼中日雙方都不用衝鋒槍? 第3張

原因何在呢?

一發中正式步槍的7.92毫米尖彈,彈殼(含彈頭)全長80毫米,發射藥量3.06公克;而一發MP-18的原廠9毫米魯格彈,全長29.69毫米,發射藥量2.6公克。兩種子彈一起,步槍彈比衝鋒槍用的手槍彈長2.6倍。上靶場試射,步槍彈發射初速每秒810米,衝鋒槍的迷你小子彈只有360米。一旦打進人體,7.92尖彈在前胸開個洞,後背血肉模糊撕開一大片。低膛壓、小初速的小手槍彈卻連肋骨都打不斷,淺淺卡在皮肉之中,一個壯漢能連挨兩三槍不倒,殺傷力非常低落。

抗日戰爭時期,爲什麼中日雙方都不用衝鋒槍? 第4張

衝鋒槍更糟的是射程。白克門槍圖輕便,槍管短,有效射程很短,而且連續射擊準確度奇差,實際戰鬥能瞄準命中10米開外的敵人,已足慶幸,與機槍沒得比,根本不能當成“手提機槍”。

白刃戰是刺刀貼面直刺的近身肉搏,MP-18很憋屈,遠距離射擊當不了“機槍”,白刃近戰時不是卡彈自爆,就是走火殺傷自己人,也不是合格的“步槍”,因此很快就被打入冷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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