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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太平軍士兵的優厚待遇 有酒有肉有女人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1.4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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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秀清、洪仁玕都曾在自己的著作中炫耀過太平軍士兵的優厚待遇。

首先是精神層面上的,跟着上帝走,上天堂快,“活着是坐小天堂,便是死了,也是升大天堂”。

其次是物質層面上的。李秀成在藤縣大黎裏當僱農時,碰上蕭朝貴部太平軍過境,他便是聽到當太平軍“人人有飯食”而入伍的。儘管太平軍在後勤方面缺陷不少,關鍵是沒有建立完善的糧臺製度,更沒有下力氣組織境內的生產,但就士兵的穿衣吃飯問題而言,他們還是相當重視的,儘管有時因敵人圍困,也常弄到斷炊,但士兵仍然獲得優先供應。

揭祕太平軍士兵的優厚待遇 有酒有肉有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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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京城1854年被圍時,城中一度只有4個月存糧,普通百姓和後勤人員只能每天獲得“男三合、女二合(一合爲三兩)”的有殼糙米煮粥充飢,但報名出城駐紮的聖兵卻能每天吃到一頓乾飯,“充先鋒”(敢死隊)的,還能吃到肉——要知道即使在不缺糧的時候,太平軍早期總制(一個軍的最高長官,比軍帥高二級)以下軍官,就沒有肉食定量了。

早期當聖兵的有個最大的抱怨,就是家庭問題。太平軍爲了保持戰鬥力,長期實行男女分離,表示要等打敗清朝,方能家庭團聚。但那時除了洪、楊、蕭、馮、韋、石、秦、胡8人可以夫妻同住,所有軍官也和士兵一樣“耍單”,連丞相也不例外,因此也說不上特別苛待小兵們。

甲寅四年(1854)八月二十四日,太平天國恢復家庭生活,允許未結婚的結婚,已結婚的同住,士兵和軍官一樣允許攜眷行軍。

洪仁玕在勸清朝官兵投降的佈告中曾經得意地對比太平軍和清軍圍城士兵的待遇,其中一大“天國優勢”,就是太平軍士兵可以每晚與妻子同住,盡享天倫之樂,而清兵則“形同鰥夫”。當然,這樣拖家帶口的部隊,在後期出現很多問題,比如不耐野戰,不願長途調防,甚至因爲顧戀家小安全不肯力戰,一觸即降、即潰等。

然而,太平軍小兵的“地位高”是跟老百姓比;如果和官員比,那就沒法比了。

按照《太平禮制》的規定,太平軍小官遇見大官,要“跪伏道旁”,高呼千歲、千福等等,如果不照辦或稱呼錯了,輕則杖責枷號,重則殺頭。小兵原本是最低級的軍人,太平天國又是出了名的幹部多,普通士兵出趟門,不知要跪上多少次呢。

揭祕太平軍士兵的優厚待遇 有酒有肉有女人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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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軍的服裝有明文規定,小兵按規定只需紅巾裹頭,身穿縫上前後號布的短衣,不許穿紅黃色衣服,不許穿綢緞和華美服裝,也不許穿長衣服,如果有,就必須剪成兩截才能穿。後來由於許多江浙籍士兵不滿,這項規定有所放寬。如果士兵自家帶有綢緞或其他華美服裝,或者紅黃色衣服,可以當內衣穿,但必須蓋上“天朝聖庫”的大印。

最讓太平軍士兵無法忍受的歧視性政策,是“刺面”。

給兵士臉上刺字,據說是五代早期河北軍閥劉仁恭的發明創造,後梁、後晉、後漢、後周,乃至兩宋和契丹都一直沿用。由於當時對於判徒刑的罪犯也刺面,甚至直接送去當兵,因此兵士的地位被看作與囚犯無異,士氣自然低落。南宋時爲鼓勵士氣,朝廷開始招募“效用”(不刺面的高級士兵),到了元朝,給士兵刺面的制度逐漸廢除。太平軍重拾這一落後、野蠻的政策,自然遭到士兵和時人的反感。

不過和宋朝只要當兵就刺字不同,太平軍是隻給“不聽話”的刺字。林鳳祥、李開芳率領的掃北軍因爲在外線作戰,所補充的兵源都是強抓來的,爲防止逃走,就都在額頭上刺字;自願加入的就免刺,如一名後來被俘的固安縣籍士兵金有,就因爲是自願參軍,沒被刺字。

揭祕太平軍士兵的優厚待遇 有酒有肉有女人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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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比較鞏固的地區,即使強拉來的兵,一開始也不刺字,而是隻給逃兵刺,而且逃的次數越多,字刺得也越多,如第一次被抓回,會刺“聖兵”、“太平”,第二次則刺“自願投降”、“包打江山”,據說有人因爲逃跑次數太多,臉上脖子上被刺成看板的。

據說設計該刺字方案者的構思,是被刺字的人因爲臉上有字,不敢逃跑,而刺了“自願投降”的一旦逃走被清軍發現,更是死路一條。誰知道清軍也不傻,他們弄明白底細後特別下令,刺字的一概不殺。結果有些明明沒有刺字的逃兵也會想辦法弄幾個刺字,跑到清軍關卡炫耀一番,不但能保命,還能得到豐厚的賞金,因爲清軍認爲,但凡刺了好多字的“賊兵”,那準是不甘心造反,與長毛作堅決鬥爭的大清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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