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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兵馬俑日本展覽被破壞,195件國寶禁止出展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9.02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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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秦始皇陵兵馬俑在日本展覽時,一位日本遊客砸碎玻璃保護罩,將兵馬俑推倒在地,造成兵馬俑嚴重損壞。事後,中國政府提前將兵馬俑運回國內,日本外交部專程派人到中國道歉。2011年8月,《西泠八家印存》在日本展覽時,借展人全日本篆刻聯盟副會長內藤富卿自稱將其遺失在酒店廁所,從此不知所蹤。2012年,中國杭州林隱寺銅殿複製品,在日本參加“浙江省·靜岡縣結好30週年名品展覽會”時,4尊重近80公斤的菩薩銅像不翼而飛。

1983年兵馬俑日本展覽被破壞,195件國寶禁止出展

對於中國這樣一個文物大國來說,要真正防止文物在國外展出時發生意外,無論如何嚴格保護都只是治標,嚴格限制乃至禁止珍貴文物出境纔是治本。實際上,中國一直以來就有一個禁止文物出口的標準和禁止出國展覽的文物清單,並且不定時更新這一清單。

所謂禁止文物出口清單,實際針對的是文物貿易而言,同時也是爲了方便某些禁止出口文物流失海外後通過司法手段追討。在這一限制下,一件中國文物如果不是通過合法手段離開中國,在法律上、道義上就很難被視爲正當,就存在通過海外訴訟將其追回的可能,當然這樣的訴訟通常都耗時日久。

中國政府也加入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於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和《關於被盜或非法出口文物公約》,爲追索流失海外文物奠定了法律基礎。1998年,中國從英國成功追索3,000多件走私出境的中國文物,2001年又從美國成功追索被盜掘的五代王處直墓彩繪浮雕武士石刻。

中國政府根據《文物保護法》制定了《文物出境審覈標準》,詳細規定了中國文物出口標準:“凡在1949年以前(含1949年)生產、製作的具有一定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文物,原則上禁止出境。其中,1911年以前(含1911年)生產、製作的文物一律禁止出境。少數民族文物以1966年爲主要標準線。凡在1966年以前(含1966年)生產、製作的有代表性的少數民族文物禁止出境。凡有損國家、民族利益,或者有可能引起不良社會影響的文物,不論年限,一律禁止出境。”而要合法出口文物,則需要獲得中國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頒發的文物出境許可證,並從指定口岸離境,門檻極高。

此外,中國政府更是制定了一個詳細的禁止出境展覽文物清單,分別於2002年、2012年、2013年分三次公佈了三批共計195件(組)禁止出境展覽文物。

1983年兵馬俑日本展覽被破壞,195件國寶禁止出展 第2張

秦始皇陵兵馬俑出土的銅馬車就名列2002年第一批禁止出境展覽64件(組)之列,第一批還包括河南安陽後母戊鼎即後母戊大方鼎、湖北曾侯乙編制、廣漢三星堆青銅神樹與搖錢樹、西漢長信宮燈、劉勝金鏤玉衣等。

2012年公佈的第二批爲“書畫類”,包括西晉至南宋書法繪畫作品37件(組),衆多耳熟能詳的傳世之作名列其中。乾隆皇帝三希堂“三希帖”之一東晉王珣《伯遠帖》,西晉陸機《平復帖》,唐朝馮承素摹王羲之《蘭亭序》、歐陽詢《夢奠帖》、懷素和尚《苦筍貼》、杜牧《張好好詩》卷,北宋蔡鑲《自書詩》卷、黃庭堅《諸上座》卷、米芾《苕溪詩》卷、趙佶《草書千字文》,以及展子虔《遊春圖》、顧閎中《韓熙載夜宴圖》、張擇端《清明上河圖》、王希孟《千里江山圖》、宋人摹本閻立本《步輦圖》等都位列其中。

1983年兵馬俑日本展覽被破壞,195件國寶禁止出展 第3張

2013年,又有子龍鼎、四羊方尊、越王勾踐劍等16件青銅器,仰韶文化彩陶人面魚紋盆、唐三彩駱駝載樂俑、北宋官窯弦紋瓶、元青花蕭何月下追韓信圖梅瓶等32件陶器,紅山文化玉龍、元“統領釋教大元國師之印”龍鈕玉印等9件玉器,金沙太陽神鳥金箔片、三星堆金杖、滇王金印、昭陵六駿石刻、馬王堆漢墓帛書《周易》、郭店楚簡《老子(甲、乙、丙)》等37件(組)入選。

1983年兵馬俑日本展覽被破壞,195件國寶禁止出展 第4張

這195件(組)禁止出境展覽文物,全部是從中國一級文物中選出,不僅是中國各家博物館的鎮館之寶,更是中國的“國寶”,傳說中的一級甲等文物。這195件(組)國寶級文物只有經過中國最高層批准才能獲准出境展覽,2015年中國與丹麥建交65週年時,包括195件(組)禁止出境展覽文物之一銅馬車在內的104件中國陝西出土文物獲准前往丹麥展覽,丹麥女王瑪格麗特二世(Margrethe II)及王夫親自出席了展覽開幕儀式。1979年,瑪格麗特二世首次訪問中國時就曾參觀秦始皇陵兵馬俑,成爲第一個進入兵馬俑坑內與兵馬俑親密接觸到外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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