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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員“退休”之後會怎麼樣?什麼樣的人能夠告老還鄉?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2.5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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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編給大家帶來古代的致仕制度,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跟着小編一起看一看。

看古裝劇,我們經常會聽到這樣一個詞——“告老還鄉”。

古代的官員老了,都能“告老還鄉”?那可不一定。

更進一步說,“告老還鄉”就等於可以頤養天年嗎?那也不一定,而且可能凶多吉少。

古代官員“退休”之後會怎麼樣?什麼樣的人能夠告老還鄉?

至於爲什麼,我們下面一起了解一下古代的退休,也就是“致仕制度”。

“致仕”是古代專指官員退休的術語。中國人自古講究“葉落歸根”,古代官員到了一定年齡,因爲身體健康等原因,一般就要主動辭官歸鄉,頤養天年。

不過,不同於今天到法定退休年齡就自然退休,古代官員致仕的條件是非常嚴格的,而且,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如願告老還鄉。

我們先看看古代“致仕”的條件:

(一)年齡條件

年齡是古代官員退休的首要條件。在古代,關於官員退休年齡的規定大同小異,一般來說是以70歲爲界。

比如,封建社會頂峯期的隋、唐、宋三朝,朝廷規定的官員退休年齡都是70歲,所以纔有了“大夫七十而致仕”的說法。

從科學角度講,即便是現代,人到70歲也大多已精力、智力、體力衰退,肯定會妨礙正常公務的開展,更何況是平均壽命遠遠不及70歲的古代!

古代官員“退休”之後會怎麼樣?什麼樣的人能夠告老還鄉? 第2張

(二)身體條件

70歲在古代是“古稀之年”,一般人達不到,能活到“退休年齡”實屬不易,所以古代官員退休又自稱是“乞骸骨”。

而因爲種種原因,古代未逾七十而衰者,更是比比皆是,所以,纔有了“引年致仕”的說法:官吏因爲有病在身或體能不濟,無法勝任現在的工作,即使是沒到70歲,也可以提出提前退休。

如明朝就規定:“不滿七十者,若年邁力衰、不能任仕者亦聽致仕。”

古代的官員與朝廷之間更多的是人身依附關係,而朝廷之所以允許他們提前退休,不只是體恤臣子的考慮,更是讓其騰出位子、補充新鮮血液。

古代官員“退休”之後會怎麼樣?什麼樣的人能夠告老還鄉? 第3張

(三)強迫退休

相比前兩種退休方式,強迫退休無疑是最爲悽慘的。

一些官吏或由於貪贓枉法,或由於重大過錯而遭到彈劾,但所犯罪行又不足以訴諸刑罰者時,便被勒令退休,解職回鄉。

不過,因爲這並非一種體面的退休方式,所以也就無法享受正常退休的各種待遇了。

說完了三種退休的條件,我們還要補充一種特殊情況,那就是“應退而不能退”者。

一般來說,對於朝廷倚重的重臣或者具有特殊才能的大臣,皇帝出於統治的需要,必須利用其經驗、資歷甚至是權勢來爲朝廷繼續服務。

所以,我們在看歷史的時候,也經常會看到這樣的場景:一些大臣因爲年齡、健康等原因主動向皇帝提出退休,可皇帝就是苦苦挽留,駁回他們的退休申請,直到這些老臣最後老死或病死在任上。

所以,古代官員能不能退休,皇帝手上還有着“一票否決權”。

古代官員“退休”之後會怎麼樣?什麼樣的人能夠告老還鄉? 第4張

好了,接下來我們要談一談,如果古代官員能夠順利退休,那麼他們能夠“告老還鄉”、“頤養天年”嗎?這個很難說。

古代官員“致仕”後的去向:

(一)留在京師

在古代,一些官員退了休,並不等於他們就成了平頭百姓。朝廷爲了鼓勵退休制度的順利實施,通常會對退休官員實行一系列鼓勵政策,比如給予他們一些榮譽性官職,比如“光祿大夫”、“諫議大夫”等,或者允許他們繼續擔任皇帝的顧問,參與朝政決策。

唐朝玄宗時甚至規定,允許已經退休的官員每月上朝兩次,保證他們繼續參與軍國大事。

而有的老臣因爲頗有才幹,還會被皇帝再次啓用,重新擔任要職。

古代官員“退休”之後會怎麼樣?什麼樣的人能夠告老還鄉? 第5張

比如唐初時,大將李靖退休後,因爲邊關緊急,李世民又任命他出徵西北,爲國效力。北宋時期的名臣文彥博,77歲時才退休,宋哲宗時又再次出山擔任要職,84歲時才二次退休。

而對於其他一些需要留在京師的官員,朝廷當然也要有所安置,比如宋朝時就有一種道教性質的“宮觀”特殊機構,由已經退休的官員擔任宮觀使、宮觀副使等職務。

(二)迴歸原籍

古代官員能在退休後繼續發揮餘熱的,只是少數。而對於大多數官員來說,退休以後必須迴歸原籍,不回老家還要特別申請。不過,即便是能夠退歸鄉里,也並非意味着一切都萬事大吉。等待他們的,可能還是一個個未知數。

這是因爲,對於致仕的官員來講,他們原本是名副其實的特權階層,而要想讓他們痛痛快快的讓渡權力,朝廷必須保證其退休後的經濟、政治待遇。

古代官員“退休”之後會怎麼樣?什麼樣的人能夠告老還鄉? 第6張

而對於京城的皇帝來說,最怕的是一些致仕的官員,利用自己舊有的關係網絡和朝廷給予的權勢,以另一種心態繼續發揮“餘熱”,對地方政務施加影響、徇私舞弊,擾亂朝廷的統治秩序。

於是,針對已經致仕官員的監管措施,也就愈加嚴密起來,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一是規定致仕官員回鄉後,必須到地方官府登記備案,名義上是方便慰問,實際上是便於地方對其進行監管。

二是要求地方官府對致仕的官員嚴加管理,他們平時的書信往來、交友情況,都要被記錄在案,而如其有違法行爲,更要及時上奏朝廷加以處置。

三是朝廷特使們的“特殊關懷”。如果朝廷擔心致仕官員與地方勾結,不能讓真實情況上達天聽,還會派出特使進行監督巡查。

如明初時期,吏部尚書吳琳退休後,朱元璋專門派使者到其家鄉暗訪。在聽說吳琳沒有一點架子,甚至被田間老農直呼其名後,朱元璋這才如釋重負,嘉獎吳琳的優良品行。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我們可以看到,在封建時代,致仕官員雖然身已退,但他們仍然要活在君王的意志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