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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明朝的中後期,皇帝經常讓司禮監的太監做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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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禮監,官署名,明置。是明朝內廷管理宦官與宮內事務的“十二監”之一,始置於明太祖洪武十七年(1384年)。有提督、掌印、秉筆、隨堂等太監。提督太監掌督理皇城內一切禮儀、刑名及管理當差、聽事各役。司禮監素有“第一署”之稱。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司禮監由太監掌管,在明初並沒有太大的權力,而且受到限制。到了中後期,由於皇帝怠政厭政以及幼衝等原因,皇帝經常讓司禮監代帝批紅。這樣司禮監利用這一機會,不斷擴大自己的權力,干預明朝的中央決策,給明朝政治、經濟、軍事、司法造成了惡劣的後果。雖然司禮監擁有如此大的權力,然而卻不能像唐代後期宦官那樣任意廢立皇帝。明代的司禮監始終受制於皇權。

到了明朝的中後期,皇帝經常讓司禮監的太監做些什麼?

明代司禮監著名宦官王振、劉瑾、馮保等皆曾任司禮監之主管,都是司禮監掌印太監,魏忠賢曾任司禮監秉筆太監,還兼任東廠太監一職。

組織結構

明代司禮監設“掌印太監一員,秉筆、隨堂太監八員,或四五員……司禮監提督一員,秩在監官之上,於本衙門居住,職掌古今書籍、名畫、冊葉、手卷、筆、硯、墨、綾紗、絹布、紙剖,各有庫貯之。選監工之老成勤敏者掌其鎖鑰。所屬掌司四員或六七員,佐理之。並內書堂亦屬之。又經廠掌司四員或六七員,在經廠居住,只管一應經書印板及印成書籍、佛、道藏、蕃藏,皆佐理之”。

可見司禮監下屬的經廠,完全是一個掌管刻書及書籍版片的專門機構。其規模隨着司禮監權力的不斷擴大而擴大。嘉靖十年(1531年),清理過一次內府工匠額數,曾革去老弱殘疾、有名無人者15167名,實留12255名,並著爲定額。其中司禮監就佔有1583名,而專事刻書出版者爲:箋紙匠62名;裱背匠293名;摺配匠189名;裁歷匠80名;刷印匠134名;黑墨匠77名;筆匠48名;畫匠76名;刊字匠315名,總1275名。450多年前的司禮監經廠,居然有1200多人的印刷廠,而且分工細密,實在是當時世界出版印刷業上的奇觀。

與皇權的關係

明中葉以後,司禮監因負責掌管章奏文書,照內閣票批批朱,而與內閣形成直接的權力互動關係。皇帝、內閣、司禮監組成了一個不等邊三角形,其中皇帝高踞於頂端,內閣和司禮監位於底邊的兩端,孰長孰短,孰強孰弱,完全視皇帝與其關係的密切和信任程度而定。

到了明朝的中後期,皇帝經常讓司禮監的太監做些什麼? 第2張

內閣主要通過票擬加強皇權的統治效能,而司禮監則主要通過代皇帝批紅來監督和制約內閣的權力。明中葉以後,皇帝多深居後宮,荒嬉享樂,不理國政,常常由司禮監秉筆太監代行批紅大權,明朝人往往認爲宦官勢力由此而攫取了宰相之權。然而內閣做出擬票,不得決定於內監的批紅,相應的相權便轉歸於宦官之手了。

批紅就其權力性質而言,屬於最高決策權,是實現皇權的一種方式。故司禮太監代皇帝批紅,是在代行皇權,而不是攫取了相權。由此可見明代皇帝授權司禮監代行批紅,與其說是要太監代爲處理國政,不如說是利用宦官勢力牽制內閣,代表皇權監督和控制政府機構的施政活動,以確保皇權的利益不受損害和侵犯,並防止任何違背皇帝意圖的行爲出現。因而司禮監的主要職能是保衛和鞏固專制主義皇權統治。

內閣作爲皇權和政府各部門之間的權力中介,彌補了由於罷相而帶來的皇權統治效能下降這一缺陷,而司禮監又發揮了穩定和鞏固皇帝獨裁統治的重要作用。秉筆太監的制度及其有關限制,如果執行得當,皇帝可以成爲文臣和太監之間的平衡者,左提右掣,手相互制約之效。

皇權強大的兩個主要表現是穩定與效能,司禮監和內閣正是從這兩個方面予明代皇權以補充,從而使明統治者建立起歷史上空前強大的專制主義皇權權力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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