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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死娶母,兄死娶嫂”,匈奴爲何有這樣的婚嫁習俗?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6.38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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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匈奴,大家都會想到什麼呢?下面小編爲各位介紹一下相關的歷史事蹟。

匈奴最初是在約公元前3世紀時興起的一個遊牧部族,匈奴帝國的全盛時期從公元前176年至公元前128年。匈奴主要分佈於阿爾泰山以東的鄂爾多斯高原。秦始皇三十二年(公元前215年),被驅逐出黃河河套地區。東漢時分裂,南匈奴進入中原內附,北匈奴從漠北西遷河西走廊,中間經歷了約三百年。

“父死娶母,兄死娶嫂”,匈奴爲何有這樣的婚嫁習俗?

自古以來匈奴人就被當作了“粗暴”的象徵,尤其是有一個習俗,對農耕文明的漢人而言,十分鄙夷。據司馬遷《史記·匈奴列傳》中記述,匈奴人有那樣一條習俗:“父死,妻其後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

知名的“昭君出塞”,她嫁到匈奴後,不僅可以“從胡俗”,服侍三位單于,生下四個小孩,並將自己一生專注於匈奴與漢代的長治久安,被譽爲“寧胡閼氏”,爲漢匈兩國之間提供了友誼、平靜和昌盛,留有了千古佳話。

這種便是“收繼婚”習俗,簡言之便是“父死娶母,兄死娶嫂”。匈奴男子的亡故之後,家裏的大兒子能夠娶她們的繼母爲妻,假如親哥哥或侄子去世了,活着的造成男丁就可以娶下寡居的嫂子或弟媳。中華民族有着“泱泱大國”之稱,尤其在流行漢人中華民族眼裏這類習俗真是便是“亂倫”,是爲人所不恥,是違反社會道德的個人行爲。可是這類習俗在匈奴人生活環境中卻遊刃有餘,而且還能長時間具有,這究竟是什麼緣故呢?

從古至今,大草原匈奴人全是逐水草而居,以放養捕獵爲主導,女人因爲身體嬌弱,在生產製造勞動者中處在主次影響力,地位十分不高。匈奴人尊崇最強者,遼闊的草原遵循的是適者生存的叢林法則,出門爭霸和部族間鬥爭持續,男人陣亡經常,女人和小孩迅速就嫁到大家族別的組員,並遭受維護。喪失男人的維護,女人和小孩難以在草原上單獨存活,許多 人生坎坷的匈奴女人一生會嫁給許多 男人。

“父死娶母,兄死娶嫂”,匈奴爲何有這樣的婚嫁習俗? 第2張

匈奴生存環境極端,資源匱乏,假如男子人死之後,其老婆外嫁,不僅會帶去大家族中的羊牛等財產,還會繼續導致人力資本降低,乃至帶去幼年的小孩,這種全是匈奴部族沒法接納的事兒。因此,肥水不流外人田,嫁給大家族中的男子,就變成最好是地挑選。此外,在許多 匈奴人眼裏,女人全是歸屬於大家族的資產,外嫁便是資產的外流。

古時候診療標準很差,尤其在草原上生孕成活率更低,女人擔負着綿延子孫的義務,每一個匈奴大家族都期待“事業興旺”。假如家中喪失一個男人就只喪失一個人,但假如喪失一個女人便會喪失全部家中的繁殖機遇,女人多也是大家族昌盛的標誌。

實際上“父死娶母,兄死娶嫂”的習俗並不是匈奴創新,《左傳》記述春秋時期階段就已出現“蒸報婚”。依照《爾雅》中的表述,上淫曰蒸,下淫曰報。說白了“蒸”便是子娶庶母,說白了“報”便是兄、叔人死之後,侄子或侄子能夠娶寡嫂或嬸母。

每一個文化藝術習俗的身後都是有特殊的歷史時間自然環境,這種文化藝術有的被承傳,有的則伴隨着歷史時間變化,時代發展而被遺棄。因此 ,我們不能用當代人目光來點評古時候這種習俗的對與錯,只有說,時代發展了,我們的日常生活更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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