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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你知道明朝的“僉妻制度”是什麼嗎?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2.2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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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有一個“僉妻制度”,您知道是什麼嗎?下面小編爲大家帶來詳細的文章介紹。

所謂“僉妻”,就是明朝規定,把軍戶、軍犯的妻子隨軍赴衛,後來就逐漸發展爲無妻赴衛者,此時由朝廷在衛戍爲其買一個妻子,強制其結婚,也稱之爲“買軍妻”。

說白了,就是明朝當兵送媳婦,這種制度在清朝乾隆時期被廢止。既然在明朝當兵如此幸福,爲何這些軍戶,還總是找機會逃跑呢?

揭祕:你知道明朝的“僉妻制度”是什麼嗎?

明朝初年,朱元璋設立了“五軍都督府”,名義上全國兵馬都歸他們管,可實際上兵部具有管轄武將升降的權力。也就是說,朱元璋這樣做,是爲了讓兵部與五軍都督府相互牽制。

洪武十七年,朝廷又確立了“衛所制”。每地方設一衛,一衛5600人,管轄5個千戶所,一千戶1120人,千戶所下面又有百戶所、總旗、小旗等等。這些地方衛所歸各省都指揮使司管轄,各省都指揮使司又歸五軍都督府、兵部管轄。

朱元璋制定衛所制,也是爲了讓大家明白,軍戶從軍是一種義務,大家都有責任去保護這個國家。而且軍戶在服役期間可以耕田農作,即朱元璋所說的:“吾養兵百萬,不費百姓一粒米。”

當然在我們看來,最吸引人的地方,無疑就是文章開頭說到的“僉妻制度”了。軍戶赴衛戍地,難免思念家鄉和親人,很多人受不了,就選擇逃亡。制定“僉妻制度”的目的,就是爲了防止軍戶逃跑。不僅送媳婦,朝廷還會送田地、住宅、糧食。

相信很多人看了,都會感到十分羨慕,甚至覺得要是自己穿越到明朝,一定願意當兵。既然當兵有這麼多好處,爲什麼明朝始終無法杜絕,軍戶逃亡的現象呢?

據《明宣宗實錄》記載:“有徵辦則十倍需索,或佔爲從人,或使納月前,或縱其買賣,或侵其月糧,或減其冬布……致官士短於衣食,不顧妻子脫身竄逃。”就是說雖然當兵好處很多,可還是防不住將吏勒索這些軍戶,因爲被剝削得實在太厲害,導致他們寧願拋妻棄子,也要選擇逃亡。

揭祕:你知道明朝的“僉妻制度”是什麼嗎? 第2張

另外,“僉妻制度”看上去很有吸引力,但實際上擁有諸多弊端

其一,朝廷要給軍戶買軍妻,同時又允許妻子隨夫衛戍,加上還要送田送糧,如此一來,國家的壓力就增大了。要知道,全國衛戍的軍戶就不下萬人,要開銷這麼多人的吃穿用度,朝廷遲早承受不住。

其二,爲了防止給軍戶買了軍妻之後,他們在赴任的路上逃跑,所以朝廷還必須增添一個“長解”職位。所謂“長解”,就是負責押送衛戍軍士的管理者,一般由當地里長充任。這就給了長解很大壓力,因爲一旦有人逃跑,他必定要受罰,這就是無謂連累他人了。

其三,“僉妻制度”只是對軍戶有吸引力,實則對國家,以及那些被分配給軍戶爲妻的女子,都不是件好事。這些能夠任由朝廷分配給軍戶的女子,要不出身貧窮,要不就是犯人家屬。她們會隨機被分配給某位軍戶,雙方從未見過面,根本就沒有感情。所以軍戶最後逃亡的時候,幾乎都不會帶上她們一起走。這些女子被遺棄之後,大多結局就是“流落乞丐,凍餓而死”。

明朝的“僉妻制度”,看上去軍戶十分幸福,可實際在發展過程中,就會出現很多原本沒有想到的問題,以及根本無法解決軍戶逃跑問題。“僉妻”原本是一種美好願望,但拖家帶口的軍戶,在遇到上面無情剝削的時候,反倒成爲他們的壓力,就算之前沒想逃跑,最後也不得不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