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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劉豫的僞齊傀儡政權最終是如何終結的?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7.58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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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會十五年十一月十八日,金廢除僞齊劉豫政權。金建立僞齊政權的目的是代替它統治所佔領的漢族聚居區域,以鎮壓北方人民的抗金斗爭,緩衝與漢族人民的矛盾。至金太宗吳乞買死去,金熙宗完顏亶繼立時,宗翰死去,其集團勢力瓦解,劉豫失去了政治上的強大依靠勢力;另外,北方漢族聚居區經金多年的鎮壓和經營,社會秩序漸趨穩定,人民的抗金情緒有所緩和;金統治集團中的改革派掌握政權,效法封建統治進行社會改革。一些金政權中的奴隸主貴族擔心僞齊勢力的強大不可制。爲了金政權能夠直接統治北方漢族聚居區,增加力量,以對付軍力大增的南宋,所以決心廢除僞齊政權。

這是金政權對河南、陝西等地區統治政策的重大改變,由原來的分而治之,改爲“混同”。金統治集團認爲隨着形勢的變化,僞齊政權已經完成使命,無繼續存在的價值,它要置這些漢地於自己的直接統治之下。在他們看來,既然僞齊政權的存在也需要金兵戍守,莫如自己直接統治爲好,以便在北方統一的基礎上,積蓄力量,以圖進取。由於這種根本上政策的變化,以後金統治者再不設傀儡政權,這也說明遼的殘餘影響逐漸消除,金的統治進一步封建化。

解密:劉豫的僞齊傀儡政權最終是如何終結的?

可是,要廢除僞齊政權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僞齊政權已經存在八年,不僅有自己的土地、人口、物資,且有大批的軍隊和官員,具有一定的反抗實力。爲此,乃利用劉豫請兵共圖攻擊南宋的機會,採用軍事突襲的方法,擒劉麟,囚劉豫,一舉廢除僞齊。《大金國志·僞齊劉豫錄》載其經過說:“初,麟、豫父子之慾南寇也,知金主戒淮、蜀之敗,不肯輕動,遂妄言南宋將欲寇淮,遣韓元英、遊何乞兵。時達懶、兀朮示以難色。及酈瓊來歸,又令馮長寧以酈瓊等條具南宋欲進取事蹟聞於金帥,於是金主若不得已而從之,俾以齊兵權聽金國節制,悉令調發陳、蔡、宿、毫、汝、穎之間,約麟單騎河頭議事,夤夜進發。至是,麟以鐵騎二百抵浚、滑之間,來見撻懶,金兵圍之數重,擒赴汴都,由樑門至東華門入,以騎二百守宣德門左右掖門,兀朮及五郎君三路都統入大內,邀逼豫出見撻懶,既至宣德門,兀朮揮鞭以鐵騎圍逼至東闕門,命一羸馬載之而去,囚於金明池,命百官有司仍舊。以齊國尚書省爲金國行臺尚書省。散出文榜,買賣不許關閉,仍以小番揚言:齊王虐民,命廢之。放五釐免行錢,散鄉軍,敲殺貌視人,教爾百姓快活。爾舊主人少帝官家在此。民心於是稍安,而北軍亦不敢擾民。”

金廢除劉豫之後,立即採取如下的措施做爲善後處理。第一,廢齊國尚書省,設置行臺尚書省,歸金政權中央直接管理;第二,廢去齊政權所制定的一切重法,依據金之法律實行統治;第三,免去齊政權的許多苛捐雜稅。齊軍士兵願意歸農或充役者,可依從個人意願;第四,存留於各州的士兵依然照樣供應衣糧,對年老殘疾不勝任軍役的士兵,給予販濟,使其養老;第五,對齊廢之前被虜或逃走人員,已在鄉和家人自聚者,不許追回;有背夫逃走的婦人,也準上施行,但是奴隸的妻子不在此限;第六,放齊後宮之人,讓她們自願出嫁或與親屬團聚;無所投靠的,歸宮觀養活;第七,對齊的內侍人員,選擇留用之外,其他聽本人自願選擇居住之處,一切官員和軍人不得侵犯人民的利益;第八,被齊政權非法處分的大小官員都給予改正;對有才能的人要開列姓名,申報官府,以次提任;第九,對古今聖賢墳墓祠廟給以保護,不得加以損壞;第十,對逃亡江南的人,不管是何種原因,只要迴歸,不加問罪。這十條善後措施的施行,目的在於安定中原地區人民的情緒,維持社會秩序,顯示在金政權的直接統治下將優於僞齊統治,爲金的直接統治奠定基礎。

對齊廢之後,行臺尚書官員的安排也儘量照顧到各方面的人員。據《三朝北盟會編》卷一百八十二的記載可見,金設於汴京的行臺尚書省,除主要領導人由宗弼擔任之外,其餘的成員一方面來自燕人和契丹,另一方面是僞齊官員及南宋叛降者,女真人甚少。這樣做一是安頓了僞齊之舊臣;二是消除了當地人民的恐俱心理,貫徹了阿骨打的團結各族統治者的政策,收到了明顯的效果。經常叛服無常的李成、孔彥舟等降金後再無反覆,就是明證。至於劉豫,後被金封爲蜀王。此後,又晉封爲曹王,皇統六年死去。金得劉豫馬四萬餘匹,錢九千八百七十萬緡,絹二百七十萬匹,金一百二十萬兩,銀六千萬兩,糧九十萬石,金政權實力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