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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來監察百官的臺諫制度,爲何成了奸臣的工具呢?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2.7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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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時期出現過一種特殊的監察、諫言系統,這個制度適用於選拔官員、議論政事、監察百官等各個方面,能對君權和相權都擁有監察權力,是一套極爲完善的監察系統。然而這個系統最終卻最終淪爲奸臣打壓異己、陷害忠良的工具,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跟着本站小編一起往下看。

首先我們需要先了解一下臺諫制度是如何運轉的。在宋朝之前,“臺”官和“諫”官是各有所司的,通常以負責監察糾彈的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監察御史等稱爲臺官,而將負責諫言的諫議大夫、拾遺、補闕、司諫、正言等稱爲諫官。然而宋朝將這兩者合二爲一,諫官也有權對百官進行監察。

用來監察百官的臺諫制度,爲何成了奸臣的工具呢?

朝廷決議政事,臺諫擁有否決權。君主又過失,臺諫可以予以制止。百官犯錯,臺諫可以予以批評彈劾。

這樣看來,臺諫官員權力應該很大,然而實際上,最開始臺諫官員並不敢隨便彈劾官員,因爲這個制度規定,凡被彈劾的官員,不論官職多大,都會“停職待參”,如果查出問題,這些官員會主動申請降職,調到偏遠地區任職。如果被彈劾官員沒有問題,那麼臺諫官員同樣也會主動申請降職,調到偏遠地區任職。而宋朝的文武官員,一直以來也都嚴格遵循着這套“臺諫制度”。

不過,這個制度看似沒什麼問題,但是一旦奸臣掌握了權利,這套完備的監察系統便會迅速淪爲他們打擊政敵、排除異己的工具。因爲他們彈劾其他官員的時候,不管對面有沒有罪,都可以靠着手中的權利給那些官員強加罪名,歷史上的秦檜就是臺諫官員,面對岳飛這樣忠心耿耿、沒有污點的將領,也能用“莫須有”的罪名對其進行誣告,然後設法坐實,最終實現自己的目的。

用來監察百官的臺諫制度,爲何成了奸臣的工具呢? 第2張

臺諫制度不僅被用來打壓異己,甚至只要有人威脅到了自己的權利,連自己的黨羽都不放過,最終讓整個朝廷人人自危,朝廷被奸佞權臣所把持,原本用來監察百官、糾正時弊的良性制度,最終成了宋朝奸臣當道的的原因,令人唏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