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風雲人物 > 帝王將相 > 秦法在統一六國後爲何不管用了 秦朝滅亡的罪魁禍首到底是什麼

秦法在統一六國後爲何不管用了 秦朝滅亡的罪魁禍首到底是什麼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2.67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小編知道讀者都很感興趣商鞅變法,今天給大家帶來了相關內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認爲商鞅變法的成果,在秦朝統一後就失去了效用,甚至把秦朝滅亡的責任推卸給商鞅變法,是極不恰當的觀點,這種觀點沒看清楚商鞅變法的實質,更混淆了商鞅變法與秦法之間的關係。

估計有人要反駁我,秦法難道不是商鞅變法的具體表現形式?秦法中最重要的幾部法律,難道不是商鞅本人主持修訂的?

商鞅變法的本質及其歷史價值

千萬別被一個“法”字誤導,把目光全盯在了法律實操層面,而是首先要把握商鞅變法的本質,探究它究竟變了什麼。

以我個人觀點,商鞅變法這個稱謂其實不妥當,應該叫“商鞅革命”!

秦法在統一六國後爲何不管用了 秦朝滅亡的罪魁禍首到底是什麼

“革命”不一定指對政權的武力顛覆,凡是相對於原有系統顛覆性的建設,都可以叫革命,它可以發生在一個政權內部。我認爲中國迄今爲止只有過三次革命:湯武革命、商鞅革命和辛亥革命。

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結構,建立了民主政體,這個大家很熟悉,不細述。

湯武革命的意義是什麼呢?它不光是朝代更替這麼簡單,更主要的是,其社會結構發生了一次翻天覆地的變化,即中國的歷史從部落邦聯制結構,演化到封建制結構。

支撐封建制的三根柱石,就是周公創建的井田制(經濟)、宗法制(社會)和分封制(政治)。周王朝的興起源於此,敗落也源於此。

井田制其實是奴隸制莊園經濟的表現形式,它固化了生產者之間的關係,束縛了生產力的發展,維護的是大大小小的奴隸主利益。

宗法制以嫡庶概念將全社會人爲分層,形成了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平民幾個階層,本質上它是替貴族階層的長期利益,修築了一道防火牆。

分封制採取王室成員分治地方的模式,將整個天下變成一個“大家族”,形成“家天下”的政治結構,達到拱衛王權,維護周王室共主地位的目的。

秦法在統一六國後爲何不管用了 秦朝滅亡的罪魁禍首到底是什麼 第2張

封建制在西周初期適應了社會發展的需要,極大地推動了人類進步,可到後期出現了大問題:井田制不適應農業經濟的規模化趨勢,自發的土地兼併事實上摧毀了井田制;宗法制在保障貴族權益的同時,也遏制不住他們向上一個階層躍進的野心;分封制下的諸侯,血緣關係越來越遠,誰都不願意拿天子當共主。

由此就出現了孔子口中的“禮壞樂崩”,天下一盤沙沙、分崩離析,於是戰亂迭起,民不聊生。

春秋末期到戰國初期,天下迎來社會變革的高潮期,所有都認爲當時的社會已經沒治了,都想開出治國良方,於是“百家爭鳴”,“變法圖強”。相對於李悝、吳起、申不害等人的局部修補術,商鞅變法則是推倒重建!

那麼,商鞅到底變了啥?一句話可以概括:推翻封建制,建立以王權爲核心的大一統社會,採取中央集權的政治模式。

秦法在統一六國後爲何不管用了 秦朝滅亡的罪魁禍首到底是什麼 第3張

商鞅所架構的社會,經濟上沒了奴隸主對經濟的制約和盤剝;全社會只有皇帝一個人享有特權,其他人都叫“編戶齊民”,從階梯型社會關係變成“平等型”;以中央集權直接行使對地方的領導和控制,不再有代理人的存在。

到了秦始皇時期,用一個“皇帝”的標誌,與西周的“王”做了個區隔,歷史上我們把從秦朝到清朝,叫做帝制社會。因此,商鞅變法的成果管用了2000多年,我們不能把秦朝的滅亡歸罪於商鞅變法。

秦法與商鞅變法的關係

秦法是商鞅變法的具體落地政策,可是我們要知道,每一項“務實”的政策,其生命力遠沒有“務虛”的理論長。政策需要因時、因地調整,可指導思想不能變。

從商鞅變法到秦朝滅亡,歷時150年,期間秦朝的法律不斷在變化。有人說秦亡於嚴苛的法律,這種說法既對又不對。法律本來就是很嚴肅的,“苛”是法律不適應環境的體現,是可調整的東西,是特定環境下的說法。

比如說秦法規定,沒有身份證明不能住宿,在當時屬於先例,百姓肯定一時難以適應,今天也還是這個政策,你會說它“苛嚴”嗎?

再比如說,秦二世修改法律,增加了對農民的稅收和徭役,導致天下民怨沸騰,這個秦法的弊端能歸咎於商鞅變法嗎?

所以,秦法不能代表商鞅變法,它只是踐行商鞅變法精神的工具之一,是否恰當取決於當事人的執政水平。就像當今社會,在一片否定社會主義的聲浪中,我們爲何卻能逆勢崛起?

秦法在統一六國後爲何不管用了 秦朝滅亡的罪魁禍首到底是什麼 第4張

二世而亡的責任究竟該由誰承擔

有人把二世而亡歸咎於秦法,我不否認,可是未免表面化。

個人認爲,商鞅變法後,秦朝在消滅了宗法勢力後,過於迷信秦法的萬能特性,忽視了維護皇權的政治勢力的培養,使皇權變成了無源之水。

皇權不等於皇帝,更不等於龍袍、龍椅,它代表帝國的政治決策力和掌控力。所以它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名字叫皇權,但絕不是皇帝一個人可以駕馭的。

秦法在統一六國後爲何不管用了 秦朝滅亡的罪魁禍首到底是什麼 第5張

正因爲如此,歷朝歷代圍繞皇權都有一股或多股政治勢力,他們與皇帝之間相互支撐,又相互制約,讓國家決策始終處於一個動態平衡狀態。

這種結構雖有弊端,但總的來說利大於弊。我們都知道,皇帝不是憑能力上位,而是靠出身,皇帝的個人能力,乃至品行的滑坡,幾乎是必然的趨勢,如果沒有政治集團的補充,是不可想象的。

商鞅變法幹掉了秦國最大的政治勢力老秦貴族,可老秦貴族下臺後,誰是皇權的平衡勢力呢?沒有!政治勢力的缺失,纔是秦二世而亡的根!

趙高一個宦官憑什麼能權勢熏天?丞相李斯等人爲何就搞不定趙高?秦二世才上臺兩年,秦朝就搖搖欲墜?簡單說,秦二世個人就代表了皇權,趙高又能巧借皇權,個人決策根本沒有糾錯機制保障,所以帝國脆弱不堪。

客觀來講,這個責任不是秦二世個人能承擔的,也不是秦始皇、商鞅能承擔的,我們也是從“歷史的大數據”纔看清:原來,那時候還真沒有可以與皇權並駕齊驅的政治勢力。

我曾經撰文闡述了自己對秦亡漢興的認識:秦亡於舊貴族集團(項羽等六國貴族後裔)和新興士族集團(劉邦、陳平、韓信等)的聯合絞殺,最後順應了歷史發展規律的新興士族集團,又打敗了舊貴族集團,建立了大漢。

秦法在統一六國後爲何不管用了 秦朝滅亡的罪魁禍首到底是什麼 第6張

影響中國歷史兩千多年的士族集團,從那時候開始走上了歷史的舞臺,這是歷史發展的趨勢。因此,秦朝的滅亡是歷史的宿命,它就像一個母胎,孕育了士族階級這個胎兒。

類似的情況發生於王莽的新朝,這個跟秦朝一樣短壽的王朝,成了孕育豪門士族集團的母體。還有短命的隋朝,它催生了庶族集團的閃亮登場。

三個短命王朝,承擔的歷史使命卻如此重要,這大概就是歷史的宿命吧!

帝王將相
後宮人物
近代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