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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內閣制度是怎樣的?是怎麼發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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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內閣制度是清朝時期實行的內閣制度。清朝入關之前,後金(清)中央機關無內閣。清軍入關之後,清王朝建立起全國政權,沿襲明朝內閣制度始設內閣。然而,內閣在清初成爲定製,卻經歷了相當長的時間,歷時共二十七年(順治元年至康熙九年),才最後確定下來,這是一個充滿權力之爭而又複雜的反覆過程。

清朝內閣的主要官員定爲大學士滿、漢各一人,均爲正一品;協辦大學士滿、漢各一人,均爲從一品;學士滿六人,漢四人,均爲從二品。內閣大學士自定爲正一品後,遂成爲有清一代最高的官員,猶如歷代的宰相,地位極爲尊崇。每一大學士均有殿閣頭銜,如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大學士等,被尊稱爲“中堂”。

清朝也承襲明朝的票擬製度,但是內閣的權力愈來愈低。特別是雍正帝時設立軍機處以後,內閣變成只是辦理例行事務的機構,一切機密大政均歸於軍機處辦理。

清朝內閣制度是怎樣的?是怎麼發展的

確立制度

順治元年(1644年)五月初三,多爾袞進入北京後,諭令故明官員說:“各衙門官員俱照舊錄用,可速將職名開報,如虛飾假冒者罪之。其避賊回籍,隱居山林者,亦具以聞,仍以原官錄用。”初六日,又“令在京內閣、六部、都察院等衙門官員,俱以原官與滿官一體辦事”。這樣,清廷定鼎燕京伊始,便全部承襲了原明內閣等中央機構,原明官員也獲留任,與滿官一體辦事,由諸王管部務,中央政權機構迅速運轉起來。六部尚書初由滿員擔任,漢官只能任侍郎。順治五年(1648年)七月,“設六部漢尚書,都察院漢左都御史,各一員”。陳名夏等六人分任漢尚書,徐起元爲都察院漢左都御史。六部、都察院實行滿漢複製,此後成爲定製。但在清人“首崇滿洲”的既定國策下,“權歸滿人”,漢官只能仰承其鼻息。

多爾袞雖明令原明內閣官員與滿官一體辦事,但其時重要本章的票擬之權並不在內三院,順治元年(1644年)六月,大學士馮銓、洪承疇力爭恢復內閣的票擬之權。多爾袞聽從了他們的建議。馮銓、洪承疇等原明降清大學士,意在將內三院的職掌恢復到明內閣的票擬大權,多爾袞表示同意,這在實際上沿襲了明朝內閣制度。然而,票擬不到一年,多爾袞即認爲,“凡陳奏章,照故明例,殊覺遲誤”,往往誤事,於是決定,各部院以及各省文武官員奏章不再經由內院大學士票擬。所奏與六部無涉者,如條陳政事、外國機密、奇特謀略等本章,“俱赴內院轉奏”。於是,票擬之權又形同虛設,這表明了清初統治者不願有一個靡不所領的權重內閣,惟恐大權旁落。同時,也與當時內三院及廷臣中漢官南北之爭有着密切的關係。

清朝內閣制度是怎樣的?是怎麼發展的 第2張

順治時期

順治七年(1650年),攝政王多爾袞死後,受多爾袞寵信的馮銓被要求致仕。順治八年(1651年)七月,以吏部尚書陳名夏爲弘文院大學士。後因陳名夏案被革職。漢官南北之爭又與滿族貴族間的矛盾雜糅在一起。

順治帝親政後,“好漢語,慕華制”,“求賢圖治”,不顧滿族貴族的反對,重用漢官,北人南人兼用。順治十年(1653年),陳名夏、馮銓先後復祕書院大學士、弘文院大學士任。順治帝諭大學士洪承疇、陳名夏等,將親考翰林官,以其文之優劣定高下,以備用,於是南北之爭又起。馮銓於召對時說:“南人優於文而行不符,北人短於文而行或善。今取文行兼優者用之可也”。竭力排斥南人。而陳名夏曾譏笑北人說:“北方之習喜於抄舊,喜於好用不可讀之句與字。”認爲“可笑可怪至此”!又說:北人“入署官人,強言談文,蓋足非笑”。冷嘲熱諷,認爲北人不學無術,卻又不懂裝懂,“強言談文”。陳名夏看不起北方人,故“所推轂南人甚衆,取忌於北”。南北之爭勢同水火。順治帝也知其彼此互不相讓,說:“馮銓與陳名夏素相矛盾,朕所習知。”可他卻以馮銓之言爲是,對陳名夏心存一定戒心,這是因爲陳名夏曾入東林黨的緣故。

內三院漢官大學士及其間南北之爭,又與滿族貴族內部矛盾糾葛在一起,使總領百官的內閣難於形成定製。直到順治十五年(1658年)七月,“慕華制”的順治帝“斟酌往制”,使名義相符,“共襄化理”,命令“除去內三院祕書、弘文、國史名色”,銷燬三院舊印,仿明制,改稱內閣,滿文稱爲多爾吉衙門。另設翰林院,滿文稱筆帖黑衙門。內閣大學士俱加殿閣銜,大學士爲正五品,低於六部尚書(正二品),但大學士多以尚書入閣,所以實際上享受正二品。大學士品級之低,正說明清統治者還沒有把內閣置於總制均衡的地位,以防大學士權力過大。

清朝內閣制度是怎樣的?是怎麼發展的 第3張

改制分化

順治十八年(1661年)正月,順治帝去世,八歲的康熙帝玄燁繼位,由索尼、蘇克薩哈、遏必隆、鰲拜四大臣輔政,滿族貴族中保守勢力執政,以順治帝遺詔中有“紀綱法度,用人行政,不能仰法太祖太宗謨烈”爲由,宣佈“率循祖制,鹹復舊章,以副先帝遺意”。又恢復內三院,“其內閣、翰林院名色,俱停罷”。康熙八年(1669年),康熙帝清除鰲拜及其同黨後,於康熙九年(1670年)八月,承繼順治十五年(1658年)之制,“命改內三院爲內閣,設立翰林院”。大學士兼殿閣銜,併兼尚書,學士兼侍郎。至此,清代內閣之制穩定。雍正皇帝即位後,內閣中的滿洲大學士仍擁有較大的權力,繼續與議政王大臣遙相呼應,“承旨出政,票擬本章”,嚴重影響着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的穩定。雍正帝在與堅持“議政制”的滿族親貴的鬥爭中,以“緊急處理西北軍務”爲契機設立了“軍機處”,終於爲封建專制主義皇權的進一步發展掃除了障礙。

內閣大學士的品級,到雍正八年(1730年),定滿、漢大學士爲正一品,至此,大學士成爲清朝最高品級的文官,猶如歷代的丞相。內閣學士的品級爲從二品,均兼侍郎銜。他們的職責是:滿學士掌奏本章,漢學士掌批“題本”(內外官員彙報皇帝之文書)。按其應有職權,並不止此。乾隆十三年(1748年),定大學士所兼殿閣爲三殿三閣。三殿是:保和殿、文華殿、武英殿;三閣是:文淵閣、東閣、體仁閣。大學士定員每殿閣滿漢各二人。禮親王昭槤說:“文皇(皇太極)踐祚之初,改內閣爲三院,曰弘文,曰祕書,曰國史,皆置大學士、學士等官,蓋仿宋昭文、集賢之制。入關後仍沿其制。至順治十五年,始復從明制,改設中和殿、保和殿、武英殿、文華殿、文淵閣、東閣諸大學士名。乾隆十三年,特旨罷中和殿大學士,改爲體仁閣,以配三殿三閣之名焉。”大學士地位尊崇,“其品列皆首文班。任軍機者,自親王外,其領袖必大學士,唐、元三公尚不及也”。

乾隆時任軍機處章京的管世銘在其《鶴半巢詩集·序》中說,內閣、議政處、南書房三者的職掌分別是:“國家初制,章疏票擬主之內閣,軍國機要主之議政處,其特頒詔旨,由南書房、翰林院視草。”雍正設置軍機處後,大權歸之,“機要章奏皆下焉。詔旨有明發、有密寄,由(軍機)大臣面呈指揮具稿以進。自是內閣票擬特尋常吏事,而政本悉出機庭,兼議政、視草而一之”。至乾隆時,內閣權更輕,票擬本章只是例行公事,“凡閣臣不入樞府(軍機處)者,則一切要政皆不得預聞,宰相備位而已”。內閣實際職權自清至乾隆間的遞變,正如《清史稿·大學士年表·序》所說,“清大學士,沿明舊名,例稱政府,實則國初有議政處以掣其柄。雍正以後,承旨寄信有軍機處,內閣宰輔,名存而已”。

清朝內閣制度是怎樣的?是怎麼發展的 第4張

清末時期

宣統二年(1910年)九月,各省代表在資政院會議上提出要求頒佈憲法、組織內閣、開設議院等要求,而且奉天的代表要求第二年就召開國會,並認爲軍機大臣責任不明,要求設立責任內閣。

宣統三年(1911年)五月八日,清政府仿照西方建立責任內閣,軍機處和舊內閣被撤銷。接着,攝政王載灃宣佈推出新的責任內閣,基本維持了舊體制的人選,13個大臣之中,漢人僅有4個,蒙古旗人1個,滿人得了8個,而8個滿人中,皇族又佔了5個,因此當時都稱它爲“皇族內閣”,成爲君權的延伸。它的成立表明清政府根本無意實行君主立憲,只是借“立憲”之名集權皇族,抵制革命。在當時,皇族內閣令全國輿論大譁。直接導致了國內反清情緒的高漲,促進了民族革命的爆發。

同年十一月一日,清廷宣佈解散皇族內閣,任命袁世凱爲內閣總理大臣,要他趕快從前線回京,籌組“責任內閣”。十六日組織新內閣,以樑郭彥爲外務大臣,趙秉鈞爲民政大臣,嚴修爲度支大臣,唐景崇爲學務大臣,王士珍爲陸軍大臣,薩鎮冰爲海軍大臣,沈家本爲司法大臣,張謇爲農工商大臣,楊士琦爲郵傳部大臣,達壽爲理藩大臣。並以胡惟德、烏珍、陳錦濤、楊度、田文烈、譚學衡、梁啓超、熙彥、樑加浩、榮勳分任各部副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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