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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英法聯軍爲什麼燒圓明園沒燒紫禁城?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3.0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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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英法聯軍燒了圓明園,卻沒燒紫禁城。一些人認爲,當時英國在華最高官員額爾金因圓明園是皇帝的私人園林、燒它纔是報復清朝皇帝,所以燒了圓明園,不燒紫禁城是爲了“保護北京百姓”。這與事實有較大出入。

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英法聯軍爲什麼燒圓明園沒燒紫禁城?

火燒圓明園的原因比較複雜。1860年10月初,英法聯軍劫掠圓明園期間,在圓明園外供大臣居住的房間內發現了此前被清軍扣押的英國駐清公使等37名英、法外交人員的物品。他們聽附近村民說“《泰晤士報》記者鮑爾比的屍體就曾被扔在這裏,後來被豬吃了”,推測這些俘虜在圓明園受清軍折磨而死,遂憤怒地放火燒房——火勢蔓延到了圓明園,不過只有一座宮殿被燒燬。

更大的火災發生在數日後:10月中旬,英法人質陸續被釋放,37名人質中18人已經死亡(一說爲39人被俘、21人死亡)。倖存者自稱受到了清政府的嚴重虐待,額爾金等人急欲懲罰清政府,於是照會恭親王,除了賠款要求外還說:“(圓明園乃)英法僑民所受痛心疾首慘刑而死之地也,(英國)誓必毀爲平地,此條固無須恭王之承認,敝軍統帥所已決定,亟將執行也。”意思就是英法聯軍會自己動手毀掉圓明園。於是圓明園第二次被焚。

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英法聯軍爲什麼燒圓明園沒燒紫禁城? 第2張

焚燬圓明園的另一個因素與一個約定有關:10月中旬,清軍打開安定門讓英法聯軍進城,並釋放了9名人質,英法聯軍此時承諾不會破壞北京城。當時英法聯軍缺少補給,必須在11月1日前撤軍,爲了迫使清政府趕緊同意議和,他們打算攻擊一些建築物來示威。但因存在“安定門之約”,他們只得放棄“攻擊北京和城內任何公共建築物”(也包括攻佔紫禁城),退而求其次地將京郊的圓明園作爲焚燬目標,所以圓明園也算代替紫禁城承受了災難

至於英法聯軍爲何不燒紫禁城,實在與“保護北京百姓”無關。

首先,英法聯軍一直儘量避免進攻紫禁城。法國政府早有訓令,戰爭目的“決不在推翻當今中國之君主”,不希望清政府瓦解,進而導致太平天國“迅速波及帝國其他地區”、使清政府垮臺,這將損害法國的在華利益。爲此,法軍統帥甚至勸說額爾金不要堅持燒燬圓明園,以免刺激恭親王,使和議的日期再次被拖延。英國政府對額爾金等人也有相似的指示。

其次,英法聯軍入城時曾有“安定門之約”,額爾金曾向手下解釋不能燒燬紫禁城的原因:如果我們“背信而暴行,無心無意”,和談是不可能成功的。而這是急於早日和談成功的英法聯軍最不願意看到的局面。

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英法聯軍爲什麼燒圓明園沒燒紫禁城? 第3張

不過,破壞紫禁城仍在英法聯軍的預備計劃之中。10月中旬,額爾金等人曾想警告清政府,若期限到了,清政府還不接受己方的要求,英法聯軍就要“把北京城內的皇宮燒的成爲平地”。這個警告沒有發出,次日,英軍第二次火燒圓明園,“三山五園”成爲一片廢墟。

總之,英法聯軍選擇焚燬圓明園有報復清政府虐俘的動機,也有急於逼迫清政府議和的目的;而英法聯軍最終沒有破壞紫禁城,有不願導致清政府垮臺的考量,也有“安定門之約”的約束,清政府在圓明園被焚後即答應議和也是紫禁城倖免於難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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