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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衣衛濫用職權,爲什麼還會被恢復?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2.8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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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棣明明知道錦衣衛權力凌駕於國家司法之上,爲什麼還要執意恢復錦衣衛? 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解讀,接着往下看吧~

洪武十五年(1382年),明太祖裁撤親軍都尉府與儀鸞司,改置錦衣衛。據紀錄,錦衣衛主管“巡察、捉拿、理詔獄”,“巡察”就是守衛值宿;“捉拿”就是偵察與逮捕;“理詔獄”就是專典詔獄。

厥後,隨着《大明律》、《大誥三編》的頒佈,明朝的法制已經健全了,天子的權威也樹立了,明太祖不再需要錦衣衛的輔助。於是在洪武二十年(1387年),爲了防止錦衣衛對司法的破壞,明太祖“乃焚刑具,出繫囚,送刑部審錄,詔內外獄鹹歸三法司,罷錦衣獄”,不再讓錦衣衛涉及詔獄。

錦衣衛濫用職權,爲什麼還會被恢復?

明成祖知道錦衣衛的權力過大,也知道錦衣衛的壞處,但是面臨“不得人心”的局勢,明成祖爲了牢固皇權,事出一時權宜,只好恢復錦衣衛的詔獄權。

靖難之役後,明成祖成爲了大明王朝的第三位天子,可這個天子當的並不放心。其時,宮中一場大火,建文帝不知下落,生死未卜,明成祖總擔憂他人會擁戴建文帝起兵造反,撼動他的山河。明成祖的皇位是通過戰爭獲得的,所以會有許多人質疑其皇位的正當性、正統性,這些人大多數是建文舊臣。這些舊臣不聽從明成祖調令,明面上雖然沒有像方孝孺那樣猛烈的反抗,可是會在黑暗與明成祖較量。這樣一來,君臣關係反面諧,無法互助,肯定會影響國家的治理。

一開始,明成祖對建文舊臣是接納了“瓜蔓抄”式誅殺的,厥後發現再這樣誅殺下去,碰面臨無人可用的田地。因爲明成祖興起於北平,基本在北,而且府中的有才之士並不多,基礎無法彌補官位的缺失。這樣一來,明成祖必須得妥善處置懲罰建文舊臣,處置懲罰好兩者的關係,而且得儘快。

可是,人心難測,難免有官員會有異心。到時候,被重用的是有異心之人,就會對政局造成負面影響,危及皇權。明成祖不想讓這樣的威脅存在的,就必須接納一些切切實實的措施來監控舊臣,規範其行爲。

永樂年間,明成祖恢復了北鎮撫司,錦衣衛專典詔獄。此時,北鎮撫司權侵朝野,其權力往往是凌駕於國家的法司之上,具有執法之外的捉拿、刑訊、治罪、行刑等權力其時稱爲“人主私刑”。明成祖讓錦衣衛重拾詔獄,效果也是顯著的,很好地穩定其時暗流涌動的政局,規範了建文舊臣的行爲,而且樂成地樹立了明成祖的權威。可是,錦衣衛擁有執法之外的權力,終究是會破壞國家的司法。所以,爲了維護國家司法的正常運作,在明成祖樹立權威之後,應該削弱錦衣衛的權力,恢復明太祖的合理機制。可是,明成祖卻一直沒有取消錦衣衛的詔獄權。

錦衣衛濫用職權,爲什麼還會被恢復? 第2張

因爲有錦衣衛“興大獄”另有存在的價值。明成祖一直在計劃遷都北京之事,於是帶來了幾個新的問題。是要遷都北京,路途遙遠,泯滅龐大,肯定會勞民又傷民。這樣既破壞了農業生產,又引發了社會矛盾,民衆的不滿。是遷都北京前,在營建北京城時發生了一場大火,以前差別意遷都的大臣都紛紛站了出來,勸諫不要遷都,而且“抗議”聲越來越大。

這樣一來,建文舊臣的監察事情雖然是處置懲罰得不錯了,可是又有了新的問題泛起,必須要有人去解決,錦衣衛就有了其存在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