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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臺詩案起因:北宋烏臺詩案文字獄因何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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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神宗推動烏臺詩案:用文字獄打擊政治異議派的開端北宋神宗年間蘇軾因爲反對新法,並在自己的詩文中表露了對新政的不滿。又由於他當時是文壇的領袖,任由蘇軾的詩詞在社會上傳播對新政的推行很不利。所以在神宗的默許下,蘇軾被抓進烏臺,一關就是4個月。李定等人曲解了蘇軾以前寫的詩詞,並對蘇軾嚴刑拷打,“詬辱通宵不忍聞”。烏臺詩案,是北宋年間的一場文字獄,結果蘇軾被抓進烏臺,被關4個月。御史中丞李定、舒亶、何正臣等人摘取蘇軾《湖州謝上表》中語句和此前所作詩句,以謗訕新政的罪名逮捕了蘇軾,蘇軾的詩歌確實有些譏刺時政,包括變法過程中的問題。這案件先由監察御史告發,後在御史臺獄受審。所謂“烏臺”,即御史臺,因官署內遍植柏樹,又稱“柏臺”。柏樹上常有烏鴉棲息築巢,乃稱烏臺。所以此案稱爲“烏臺詩案”。北宋元豐三年(1080年)二月,蘇軾因“烏臺詩案”貶謫黃州團練副使。

由於王安石的求情,蘇軾雖免於一死,但被貶爲黃州團練副使。元豐二年(1079)三月,蘇東坡由徐州調任太湖濱的湖州。他作《湖州謝上表》,其實只是例行公事,略敘爲臣過去無政績可言,再敘皇恩浩蕩,但他在後又夾上幾句牢騷話:“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

句中“其”爲自稱,他以自己同“新進”相對,說自己不“生事”,就是暗示“新進”人物“生事”。古代文人因爲客觀環境使然,總是習慣於在遣詞造句上表現得十分微妙,而讀者也養成一種習慣,本能地尋求字裏行間的含義。比如御史臺裏的“新進”們。六月,監察御史裏行何大正摘引“新進”、“生事”等語上奏,給蘇軾扣上“愚弄朝廷,妄自尊大”的帽子。明明是蘇軾在諷刺他們,而他們反說蘇軾愚弄朝廷。偷樑換柱正是小人們的慣技。這裏還有一點背景,王安石變法期間,保守派和變法派鬥爭激烈,兩派領袖分別是兩位丞相司馬光和王安石,因前者給後者的長信中有“生事”二字,於是“生事”成了攻擊變法的習慣用語;“新進”則是蘇軾對王安石引薦的新人的貶稱,他曾在《上神宗皇帝》書裏說王安石“招來新進勇銳之人,以圖一切速成之效”,結果是“近來樸拙之人愈少,而巧進之士益多”。後來正是曾擁護過王安石的“巧進之士”呂惠卿把王安石出賣了,使其罷相。

烏臺詩案起因:北宋烏臺詩案文字獄因何發生?

朝廷的公報是固定按期出版的,相當於官方報紙,蘇軾的文字照例惹人注意,這次謝恩表,使那些“新進”成了讀者心目中的笑柄。而他們惱羞成怒,必然對蘇軾進行報復,同時也是借新法謀私利、打擊異己的一個步驟。

但單憑《湖州謝上表》裏一兩句話是不行的。偏偏湊巧,當時出版了《元豐續添蘇子瞻學士錢塘集》,給御史臺的新人提供了收集材料的機會。監察御史臺裏行舒亶(念dǎn)經過四月潛心鑽研,找了幾首蘇軾的詩,就上奏彈劾說:

“至於包藏禍心,怨望其上,訕瀆謾罵,而無復人臣之節者,未有如軾也。蓋陛下發錢(指青苗錢)以本業貧民,則曰‘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課試郡吏,則曰‘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知無術’;陛下興水利,則曰‘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鹽鹼地)變桑田’;陛下謹鹽禁,則曰‘豈是聞韶解忘味,爾來三月食無鹽’;其他觸物即事,應口所言,無一不以譏謗爲主。”

他舉的例子,“贏得”兩句及“豈是”兩句出自《山村五絕》;“東海”兩句出自《八月十五日看潮》;“讀書”兩句出自《戲子由》。但經斷章取義後,句句上綱上線。

馬上,國子博士李宜之、御史中丞李定前腳後腳殺到,他們歷數蘇軾的罪行,聲稱必須因其無禮於朝廷而斬首。李定舉了四項理由說明爲什麼應當處蘇軾極刑,他說:“蘇軾初無學術,濫得時名,偶中異科,遂叨儒館。”接着說蘇軾急於獲得高位,在心中不滿之下,乃譏訕權要。再次,皇帝對他寬容已久,冀其改過自新,但是蘇軾拒不從命。最後,雖然蘇軾所寫詩之荒謬淺薄,但對全國影響甚大,“臣叨預執法,職在糾察,罪有不容,豈敢苟止?伏望陛下斷自天衷,特行典憲,非特沮乖慝之氣,抑亦奮忠良之心,好惡既明,風俗自革。”這位李定正是當年因隱瞞母喪而被司馬光稱爲“禽獸不如”的傢伙,蘇軾也譏他“不孝”。雖然羣小都要蘇軾死,但神宗皇帝不願殺害他,只同意拘捕他,而且不同意蘇軾在進京途中關入監獄過夜。

此時,蘇軾的一個好友王詵,是他印了蘇軾的詩集,聽到這個消息,趕緊派人去給南部的蘇轍送信,蘇轍立刻派人去告訴蘇軾,朝廷派出的皇差皇甫遵也同時出發,但蘇轍的人先到,蘇軾知道消息,立即請假,由祖通判代行太守之職。皇甫遵到時,太守官衙的人慌做一團,不知會有什麼事發生。蘇軾不敢出來,與通判商量,通判說躲避朝廷使者也無濟於事,最好還是依禮迎接他,應當以正式官階出現。於是蘇軾穿上官衣官靴,面見官差皇甫遵。蘇軾首先說話:“臣知多方開罪朝廷,必屬死罪無疑。死不足惜,但請容臣歸與家人一別。”

烏臺詩案起因:北宋烏臺詩案文字獄因何發生? 第2張

皇甫遵淡然道:“並不如此嚴重。”命士兵打開公文一看,原來只是份普通公文,免去蘇軾的太守官位傳喚進京而已,要蘇軾立即啓程。蘇軾歸看家人時,全家大哭。蘇軾笑着說了一個故事安慰他們:

“在宋真宗時代,皇帝要在林泉之間訪求真正大儒。有人推薦楊樸出來。楊樸實在不願意,但是仍然在護衛之下啓程前往京師,晉見皇帝。皇帝問道:‘我聽說你會作詩?’楊樸答道:‘臣不會。’他想掩飾自己的才學,抵死不願作官。皇帝又問:‘朋友們送你時,贈給你幾首詩沒有?’楊樸回答道:‘沒有,只有拙荊作了一首。’皇帝又問:‘是什麼詩,可以告訴我嗎?’於是楊樸把臨行時太太做的詩念出來:更休落魄貪酒杯,且末猖狂愛詠詩。今日捉將官裏去,這回斷送老頭皮。”家人聽了故事,心裏稍安。

太守官衙的人全都嚇得手足無措,個個躲躲藏藏,只有王氏兄弟和陳師錫設酒筵餞別。但老百姓都出來看太守啓程,縣誌記載,老百姓都淚如雨下。蘇軾途經揚州江面和太湖時,都想跳水自殺。他不知道要判什麼罪,並且怕他的案子會牽連好多朋友。等再一想,真跳了水,又會給弟弟招致麻煩。不然,後人就見不到赤壁懷古和赤壁賦了。家裏燒了他大部分與友人的通信和手稿,家人到了安徽宿縣,御史臺又派人搜查他們的行李,找蘇軾的詩,書信和別的文件。後來蘇軾發現自己的手稿殘存者不過三分之一。

蘇軾七月二十八日被逮捕,八月十八日送進御史臺的監獄。二十日,被正式提訊。蘇軾先報上年齡,世系,籍貫,科舉考中的年月,再敘歷任的官職和有他推薦爲官的人。他說,自爲官始,他曾有兩次記過記錄。一次是任鳳祥通判時,因與上官不和而未出席秋季官方儀典,被罰紅銅八斤。另一次是在杭州任內,因小吏挪用公款,他未報呈,也被罰紅銅八斤。“此外,別無不良記錄”。

最初,蘇軾承認,他遊杭州附近村莊所作的《山村五絕》裏“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是諷刺青苗法的,“豈是聞韶解忘味,邇來三月食無鹽”是諷刺鹽法的。除此之外,其餘文字均與時事無關。到二十二日,御史臺審問他《八月十五日看潮》裏“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兩句的用意,他拖到二十四日,才被逼按舒亶定的調子,說是“諷刺朝廷水利之難成”。至於《戲子由》詩違抗“朝廷新興律”的主旨,直到二十八日才作了交代。

到九月份,御史臺已從四面八方抄獲蘇軾寄贈他人的大量詩詞。有一百多首在審問時呈閱,有三十九人受到牽連,其中官位最高的是司馬光。王安石罷相的次年(1077年),蘇軾寄贈司馬光一首《獨樂園》:“先生獨何事,四方望陶冶,兒童誦君實,走卒知司馬。撫掌笑先生,年來效喑啞。”實爲司馬光重登相位大造輿論。御史臺說這詩諷刺新法,蘇軾供認不諱:“此詩云四海蒼生望司馬光執政,陶冶天下,以譏諷見任執政不得其人。又言兒童走卒,皆知其姓字,終當進用......又言光卻喑啞不言,意望依前上言攻擊新法也。”

烏臺詩案起因:北宋烏臺詩案文字獄因何發生? 第3張

雖然“罪名成立”,但當時新法已廢,憑此罪名不能判重刑,於是御史臺又找。找了痛斥“新進”的《和韻答黃庭堅二首》,抨擊“生事”的《湯村開運河,雨中督役》詩。前者是與黃庭堅唱和的,後者寄贈好友王詵。

《和韻》詩云:“嘉穀臥風雨,莨莠等我場。陣前漫方丈,玉食慘無光。”蘇軾自己解釋說,前四句以譏今之小人輕君子,如莨莠之奪嘉穀也,後面意言君子小人各自有時,如夏月蚊虻縱橫,至秋自息,言黃庭堅如“蟠桃”,進用必遲;自比“苦李”,以無用全生。又取《詩》(詩經)雲:“憂心悄悄,慍於羣小。”皆以譏諷當今進用之人爲小人也。蘇詩巧用“悄悄”、“慍”等詞,暗藏“羣小”之意。要不是作者解釋,還沒多少人知其中奧妙。

《湯村》詩云:“居官不任事,蕭散羨長卿。胡不歸去來,留滯愧淵明。鹽事星火急,誰能恤農耕?薨薨曉鼓動,萬指羅溝坑。天雨助官政,泫然淋衣纓。人如鴨與豬,投泥相濺驚。下馬荒堤上,四顧但湖泓。線路不容足,又與牛羊爭。歸田雖*辱,豈失泥中行?寄語故山友,慎毋厭藜羹。”蘇軾也供認自己確有對鹽官在湯村一帶開運鹽河的不滿,“農田未了,有妨農事”,“又其河中間有涌沙數裏”不宜開河,“非農事而役農民”,“役人在泥中,辛苦無異鴨和豬”等等。*人指控之下,仗義執言也是罪行。

這些贈黃庭堅、王詵等人的詩文,一時成爲轟動朝野的新聞,舒亶等人趁機落井下石,慫恿副相王檢舉蘇軾的《王復秀才所居雙檜》詩。詩云:“凜然相對敢相欺,直幹凌空未要奇。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惟有蟄龍知。”王(土圭)誣告說:“陛下飛龍在天,軾以爲不知己,而求之地下之蟄龍,非不臣而何?”神宗冷靜地回答:“詩人之詞,安可如此論?彼自詠檜,何預朕事?”不久,獄吏問蘇軾詠檜一事,蘇軾巧妙答道:“王安石詩‘天下蒼生望霖雨,不知龍向此中蟠’,此龍是也。”獄吏會心而笑,那些自稱擁護王安石變法的人,連王安石說過“蟠龍”也忘記了。

對蘇軾的指控,有的十分牽強,這詠檜詩就是一例。還有蘇軾任密州太守期間作的《後杞菊賦》的序言裏曾提到吃杞菊的苦種籽,御史認爲作者是在直接諷刺全境百姓的貧窮,尤其指朝廷對官吏薪俸的微薄。“生而盲者不識日”是諷刺科舉考生的淺陋無知,諷刺考生不通儒學,只知道王安石在《三經新義》裏對經書的註釋。蘇軾對大部分指控,都坦白承認在詩中批評新政。

在給王詵的詩裏,有一行是坐聽“鞭笞環呻吟”,又說,“救荒無術歸亡逋”,他也提到“虎難摩”是爲政貪婪的象徵,給李常的詩裏,他確是說在密州“灑涕循城拾棄孩”,見到男屍、女屍、嬰屍餓死在路邊,當時確是“爲郡鮮歡”。在給孫覺的詩裏,有一行說二人相約不談政治,是真在一次宴席上約定,誰談政治就罰酒一杯。給曾鞏的詩裏說他厭惡那些“聒耳如蜩蟬”的小政客。給張方平的詩裏把朝廷比作“荒林蜩蚻(zhá)亂”和“廢沼蛙幗淫”,又說自己“遂欲掩兩耳”。給範鎮的詩裏,他直言“小人”,給周邠(bīn)的詩裏把當權者暗比作“夜梟”。好友劉恕罷官出京時,蘇軾寫了兩首詩給他:

烏臺詩案起因:北宋烏臺詩案文字獄因何發生? 第4張

“敢向清時怨不容,直嗟吾道與君東,坐談足使淮南懼,歸向方知冀北空,獨鶴不須驚夜旦,羣鳥未可辨雌雄。”

“仁義大捷徑,詩書一旅亭。相誇綬若若,猶誦麥青青。腐鼠何老嚇,高鴻本自冥。顛狂不用喚,酒盡漸須醒。”

前一首最後一句取自詩經“俱曰予聖,誰識鳥之雌雄”,等於說朝廷上只有一羣烏鴉,好壞難辨。後一首表達自己對小人的爭權爭位不屑一顧。這些無疑會激怒御史臺羣小,加上他們本就是來迫害蘇軾的,所以後者的獄中日子不會好過。

蘇軾寫《獄中寄子由》說“夢繞雲山心似鹿,魂飛湯火命如雞”,無比悽慘。審訊者常對他通宵辱罵。巨大精神壓力下,蘇軾寫下了“與君世世爲兄弟,再結來生未了因”的悲慘詩句。蘇軾下獄後未卜生死,一日數驚。在等待最後判決的時候,其子蘇邁每天去監獄給他送飯。由於父子不能見面,所以早在暗中約好:平時只送蔬菜和肉食,如果有死刑判決的壞消息,就改送魚,以便心裏早做準備。一日,蘇邁因銀錢用盡,需出京去借,便將爲蘇軾送飯一事委託朋友代勞,卻忘記告訴朋友暗中約定之事。偏巧那個朋友那天送飯時,給蘇軾送去了一條薰魚。蘇軾一見大驚,以爲自己凶多吉少,便以極度悲傷之心,爲弟蘇轍寫下訣別詩兩首,其一:“聖主如天萬物春,小臣愚闇自亡身。百年未滿先償債,十口無歸更累人。是處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獨傷神。與君世世爲兄弟,更結來生未了因。”其二:“柏臺霜氣夜悽悽,風動琅璫月向低。夢繞雲山心似鹿,魂飛湯火命如雞。額中犀角真君子,身後牛衣愧老妻。百歲神遊定何處?桐鄉應在浙江西。”詩作完成後,獄吏按照規矩,將詩篇呈交神宗皇帝。宋神宗本就欣賞蘇軾的才華,並沒有將其處死的意思,只是想借此挫挫蘇軾的銳氣。讀到蘇軾的這兩首絕命詩,感動之餘,也不禁爲如此才華所折服。加上當朝多人爲蘇軾求情,王安石也勸神宗說:聖朝不宜誅名士,神宗遂下令對蘇軾從輕發落,貶其爲黃州團練副使。轟動一時的“烏臺詩案”就此銷結,而蘇軾的這兩首“絕命詩”也廣爲流傳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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