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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臺詩案簡介 烏臺詩案所發生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1.1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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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臺詩案簡介:元豐二年(1079),蘇軾移任湖州(浙江省吳興縣),七月遭御史臺所派遣的皇甫遵等人逮補入獄,他們指證蘇軾在詩文中歪曲事實誹謗朝廷。

御史李定、何正臣、舒亶等人,舉出蘇軾的《杭州紀事詩》做爲證據,說他“玩弄朝廷,譏嘲國家大事”,更從他的其它詩文中挖出一句二句,斷章取義的給予定罪,如:“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知無術”,本來蘇軾是說自己沒有把法律一類的書讀通,所以無法幫助皇帝成爲像堯、舜那樣的聖人,他們卻指他是諷刺皇帝沒能以法律教導、監督官吏;又如“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說他是指責興修水利的這個措施不對。其實蘇軾自己在杭州也興修水利工程,怎會認爲那是錯的呢?又如“豈是聞韶忘解味,邇來三月食無鹽”說他是諷刺禁止人民賣鹽。總結一句話,是認定他膽敢譏諷皇上和宰相,罪大惡極,應該處死刑。

蘇軾在御史臺內遭到嚴刑拷問,他自認難逃死罪。最後終能倖免一死。是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蒙神宗的恩賜被判流放黃州(湖北省黃岡縣),蘇軾被拘禁近百日,後獲釋離開御史臺之獄。後人把這樁案件的告訴狀和供述書編纂爲一部《烏臺詩案》。“烏臺”即御史臺。《漢書·朱博傳》:“是時,兀御史府吏舍百餘區井水皆竭;又其府中列柏樹,常有野烏數千棲宿其上,晨去暮來,號曰朝夕烏。”後世便以御史府爲烏府,御史臺爲烏臺。由於這案的發起者都是御史臺的言官,他們包括御史中丞李定,監察御史裏行(御史臺的見習史官)舒覃、何正臣等,因此稱爲“烏臺詩案”。

蘇軾致禍的原由,除上述的“莫須有罪名”外,據說是因爲得罪了當時的宰相王安石。當時人的筆記裏曾記載其事。

烏臺詩案簡介 烏臺詩案所發生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說蘇軾在朝廷當禮部尚書之時,有一日,他去王安石的書房烏齋去找王安石,王不在,蘇軾見烏齋臺桌上擺着一首隻寫得兩句尚未寫完的詩——“明月枝頭叫,黃狗臥花心。”

蘇東坡瞧了又瞧,好生質疑,覺得明月怎能在枝頭叫呢?黃狗又怎幺會在花心上臥呢?以爲不妥。於是提筆一改,將詩句改爲“明月當空照,黃狗臥花蔭”。

王安石回來後,對蘇軾改他的詩極爲不滿,就將他貶到合浦。蘇東坡到合浦後,一天,他出室外散步,見一羣小孩子圍在一堆花叢前猛喊:“黃狗羅羅,黑狗羅羅,快出來呀?羅羅,羅羅羅羅。”蘇東坡出於好奇心,走過去問小孩喊什幺,小孩說,我們叫蟲子快點出來,好捉它。蘇東坡湊近花前一看,見有幾條黃色、黑色象芝麻大的小蟲在花蕊裏蠕動。又問小孩說這是什幺蟲?小孩說:黃狗蟲,黑狗蟲。蘇東坡離開花叢,來到一棵榕樹下,正碰到樹上一陣清脆的鳥叫聲,問旁人,這是什幺鳥叫?旁人答道:這叫明月鳥。此刻蘇東坡才恍然大悟,知自己錯改了王安石的詩。

這段記載的真僞已不可考。從史實上看,王安石罰蘇軾,錯改兩句詩似乎不是王安石討厭蘇軾的真正原因。其實質上的原因,當是政治上蘇軾反對王安石變法。因此之故,蘇軾方有如此刑名之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