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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候押送犯人流放路途遙遠,爲什麼還有人搶着做?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3.07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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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流放的歷史,已經幾千年,說是古代中國歷史最悠久的幾種法律懲戒方式亦不爲過。甚至不論是文人,還是道家,亦都對其不喜之情溢於言表,如:《漢書》:“ 仲舒 下吏, 夏侯 囚執, 眭孟 誅戮,李尋流放,此學者之大戒也。”《抱朴子》:“君必度能而授者,備乎覆餗之敗,臣必量才而受者,故無流放之禍。”那麼流放到底是什麼呢?就是將罪犯放逐到邊遠地區進行懲罰的一種刑罰。主要是通過將已定刑的人押解到荒僻或遠離鄉土的地方,以對案犯進行懲治,並以此維護社會和統治秩序。

當然,這樣的刑法並不是初始就有的,而是在遠古的零星出現,至秦漢時代形成體制,直到南北朝後期,才“發揚光大”,不光是進入五刑,更是佔據“降死一等(死刑之下)”的重刑地位,並一直影響到清末。爲什麼流放會這麼嚴重?或許許多人不理解,不就是去另一個地方安家落戶嗎?當然沒有這麼簡單。首先思想方面,古人普遍強調家族主義,子多福多。

古時候押送犯人流放路途遙遠,爲什麼還有人搶着做?

兒孫滿堂,四世同堂。但是流放就是徹底打消了這種安居樂業的想法,對於思想上也是極大的打擊。另外身體上,許多流放的犯人根本沒有捱到地方,就已經病死他鄉,就算到了也絕不是過日子,而是工作,而且往往都是極爲勞累和危險的工作,兼之發配的地方往往環境艱難,更談不上什麼醫療體系,所以病死、餓死、受傷死可以說是最爲普遍的結果,而且往往都不超過5年。

古時候押送犯人流放路途遙遠,爲什麼還有人搶着做? 第2張

當然有人就會問了,流放之刑確實辛苦,一路上罪犯必須自己徒步行走。對於被押解的罪犯來說,還不能輕鬆,通常都是身戴枷鎖和腳鏈前行。但是除了罪犯以外,還有押解罪犯的衙役啊?罪犯步行,他們也要一路同行,雖然沒有枷鎖等,但是也要盯着犯人,一樣非常辛苦,但是即便如此,爲什麼依然有很多人絡繹不絕的想要來做這份苦差事呢?其實自古至今,對於工作的需求,似乎都未曾變過,便是活少錢多出成績。那麼這個工作其實就是如此!一、活少。

不論是影視還是小說之中,常有一對衙役壓着犯人,一路到了流放之地的情節,但是事實上,這樣的可能性是不大的,對於衙役來說,是有着換班制度的,即押送犯人的並不是一批人,因爲一般流放的都是邊遠的苦寒之地,所以衙役多是到一個新的地界就換成新的人,一來減輕當差者的痛苦,二來可以讓他們迅速的返還到本職工作之中,所以說雖然是旅途,但不過是個短期旅途,可以說活並不重。

二、錢多。工作就是爲了掙錢,這一點衙役也不例外,首先罪犯的家屬,通常會在流放前,偷偷給衙役們送上一筆“辛苦費”,以期望他們能在路途中對自己的罪犯親屬好一點。其次,因爲屬於“苦差”,所以,完成任務後一般也還能有一筆豐厚的薪酬,總體來說,這樣的收入,是很可觀的,故而許多人願意賺這個“辛苦錢”。三、出成績。古代衙役,可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風光!首先衙役不像官員和吏員,有官方身份,衙役屬於衙門自行召集的當差人員,朝廷不發給俸祿,由縣衙自籌俸祿發放。上面說的還是好的,甚至有的朝代,衙役屬於義務工性質,根本就沒有俸祿。衙役往往被列爲賤民。

古時候押送犯人流放路途遙遠,爲什麼還有人搶着做? 第3張

也就是說,要想混出這個“圈層”,就得有一些業績,纔有可能受到提拔,而押送犯人這個高風險(可能遇見野獸、劫獄等等)的工作,帶來的成績也是不錯的,只要在自己押送的一段路程上不出事情,那麼之後就算犯人逃脫也與自己無關,而只要送到,多少也有自己一份不小的功勞了。所以綜合以上三點,就算這是個看起來辛苦的差事,還是有不少衙役趨之若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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