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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什麼明朝貪腐屢禁不止 工資太低養不起家?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2.0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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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熱”已經成爲一種社會現象,“公務員熱”之所以持續不衰,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公務員的收入穩定、待遇高,所以人們才趨之若鶩。歷史上大多數朝代,公務員的待遇都很高,但也有例外,比如明朝,明朝公務員的工資是歷朝歷代中最低的。

在中國曆代皇帝中,朱元璋對官員是極爲苛刻的,體現在工資待遇方面,就是實行可怕的低薪制,低到什麼程度呢?明史專家吳晗在《歷史的鏡子》一書中有過精確的統計:“明代官俸之薄,是有史以來所少見的。宣德時朝臣月薪止給米一石,外官不過三石,原來的俸鈔,因爲貶值,每貫實值二三錢。洪武時代官俸全給米,有時以錢鈔折支,照特價鈔一貫錢一千抵米一石,到後鈔價日落,才增定每石米折鈔十貫。正統時又規定五品以上,米二鈔八,六品以下,米三鈔七。後又改在外官月支本色米二石,其餘俱支折色。照比例推算,正一品月俸得米十七石四鬥,餘折鈔五百九十六貫,以貫值三錢計,合錢一千七百八十八文。外任正七品官知縣實得米二石,得鈔五十五貫,合錢一百六十五文。結果內外官都無以爲生,朝官至於放遣皁隸,責以薪炭。”需要注意的是,明代的物價,並不穩定,通貨膨脹的情況時有發生,錢隨時都可能貶值,而朝廷發給官員的薪水,卻是一成不變的,因此,錢就越來越不值錢了。更可怕的是,有40%的米官員是拿不到的,被皇帝光明正大地折換成別的東西,例如絹布、棉布、甚至一些零碎的小東西發給你,就更不值錢了。儘管有不少官員一再上書建議朝廷給官員漲工資,朝廷卻不爲所動,數百年間,官員的工資待遇沒有根本改變。明朝還有個慣例,就是官員的部分幕僚、隨從的報酬以及部分辦公費也要由官員自行負擔,要從官員的薪水中支付,這就更使官員的生活雪上加霜了。而且,那時的公務員,不像現在這樣,能享受到這麼多國家待遇,什麼小車費、年終獎、公款吃喝之類的通通沒有,全得自己負擔。一般來說,貪官所貪的東西,都是珍珠玉器之類的值錢物,但明代官員都貪些什麼呢?《大誥》中曾記載了幾個皇帝親自懲辦的貪污案,所貪的東西有:“收受衣服一件、靴二雙”;“書四本,綱巾一個,襪一雙”……由此可見,明代的貪官真是窮到了家。而且朱元璋還不捨得給退休官員發退休金,一開始一分不給,後來纔給發了一部分退休金,但僅是正常薪水的一半兒。

爲什麼明朝貪腐屢禁不止 工資太低養不起家?

低薪制的惡果,就是官員爲了活命,不得不鋌而走險、大肆貪污。吳晗說過:“一部二十四史充滿了貪污的故事。”《明史》作爲二十四史殿尾,晚明的故事讓人想起杜牧的話:“後人哀之而不鑑之,亦使後人而復哀後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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