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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行省制?這種制度的實行對元朝產生了什麼影響?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5.04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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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是中國歷史上首次由少數民族建立的大一統王朝,今天本站小編就爲大家詳細解讀一下~

爲有效統治廣袤的帝國疆域,元朝在地方上實行了行省制,實現了統治者的目的,加強了中央集權。

什麼是行省制?這種制度的實行對元朝產生了什麼影響?

但筆者在教學中發現,學生對這一結論感到難以理解:

同樣都是地方握有經濟、政治大權,爲什麼漢初郡國並行、唐朝節度使制度最終演變成割據勢力,而行省制卻便利了中央對地方的管理?

從制度層面而言,行省制又是如何以科學設置來規避風險的呢?

本文擬從經濟、軍事、人事任免、山川和地理環境四個方面回答上述問題,以求教於方家。

一:行省充當向中央運輸財賦的中轉站

行省作爲地方最高政府,統籌轄區內所有鹽課、酒課、金銀課以及商稅徵收等全部錢糧賦稅。

財賦先由路及直隸州(府)徵收,再送往行省集中,因而諸省變成天下藏富之所。

但行省並不能完全支配這些財賦,其中大部分需解運京師上供朝廷,剩下的才留作各省日常之用。

那麼兩部分的比重是多少呢?

大德十一年(1307年)全國歲鈔共計400萬錠,僅解運京師就有280萬錠,由此可見當時中央與地方的財賦分配比例極爲懸殊,高達7:3。

另外,行省對地方留用財賦雖有支配權,但也受到很大的限制。

大德三年(1299年)明確規定,行省只具有支用中統鈔1000錠以下的權力,超過該數額,必須諮請中書省批准,若違反此規定,就會受到責罰。

元仁宗時,嶺北行省官員忻都擅自支錢犒軍,即被免官。

通過錢賦大額支出諮請制度,中央對行省的動向一清二楚,做到了防患於未然。

各路州的財賦雖集中於行省治所,但高達七成的上交比例,使行省成了向中央運輸財賦的中轉站。

至於剩下的三成供全國11個行省分配,蛋糕如此之小,表明了各省留用的資金很有限。

經濟是一切社會活動的基礎,這種釜底抽薪的辦法從經濟上弱化了地方叛亂的可能性。

二:行省雖掌管軍隊,但受多方制約

元廷對各行省境內軍隊的管理有一整套嚴密的規章制度。

首先,提調軍馬的官員由朝廷任命。行省正官有左丞相、平章政事、右丞、左丞、參知政事等六七名長、貳官組成。

朝廷從中確定領軍人選,並賜予金虎符作爲憑證,確認其提調軍馬的資格,其他長、貳官不得介入。

這說明軍權來自於朝廷,既可以給予也可以收回。

掌握在皇帝及樞密院手中,各個行省只能奉“敕”“命” 而行。

同時,軍隊中的將官犯罪,行省也不能擅自處罰,需諮請樞密院議擬。

通過一系列嚴格的請示、審批制度,行省官自行決斷的權力大大縮小,只能事事遵照朝廷的命令行事。

什麼是行省制?這種制度的實行對元朝產生了什麼影響? 第2張

最後,各行省駐軍的駁雜化。

行省內的軍隊有直接受行省節制的漢軍及新附軍,還有隸屬於樞密院的蒙古軍、探馬赤軍等中央軍隊,中央軍隊駐紮在地方,其制衡之意不言自明。

另外,朝廷還根據政治、軍事形勢的需要,把鎮戍部隊在各行省之間調出調入。

至元十五年(1278年),元廷下令分揚州行省兵,命鐵木兒不花領兵一萬赴江西行省,以備戰守。

大德元年(1297年),又命湖廣行省遣軍代戍屬於雲南行省的八番、順元等處。

這種定期不定期的換防調動,對單個行省所掌軍隊的實力是種明顯的削弱,而各行省內軍隊屬性的複雜性,對本土軍隊也是一種掣肘,使他們不敢妄動。

行省統轄戍軍,是元代地方諸官府中唯一握有較大軍權的機構,天然具有地方割據的可能性。

但元廷通過這些強有力的措施,確保了地方不會形成獨立的軍事勢力,只能稟命和效忠於朝廷。

三:中央掌握人事權,保證了地方官的忠誠

行省作爲地方機構,其人事權掌握在中央政府手裏,行省及下屬各級官吏皆“受命於朝而後仕”。

行省中二品以上官“選自特旨”,由皇帝親自選拔。

其他品秩的官吏由中書省和吏部負責,正三品至正七品,由中書省“自除”,從七品至從九品的官吏由吏部“擬注”,中書省參知政事等審覈,每月舉行一次。

即使是未入流品的吏員,其選格一律由中書省吏部確定,每月由吏部“銓注” 一次。

平宋後,針對雲南、福建、四川等偏遠地區赴京需“涉荒萬里”的情況,元廷規定每隔三年由中書省委派使者會同行省官及行臺監察御史,遷調所在官吏。

與元地方官由中央政府任命不同,漢代郡守可以“辟舉六百石以下幕僚屬吏”。唐代的節度使擁有闢官權,權力就更大。

地方上自行任命官吏,形成了一個自成體系的封閉系統,割裂了地方與中央的聯繫,長久以往,地方慢慢變成一個個獨立的王國。

通過人事任免權,元政府始終將包括邊遠地區在內的各級地方官吏的銓調權緊緊地掌握在中央手中。

路府州縣雖與行省有直接的上下級隸屬關係,但更多的是體現在公務上的來往,而事關他們前途命運的任免權卻操之於中央,這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地方各級官吏忠於朝廷的職業官僚屬性。

四:犬牙交錯的區劃方式,消解山川之險

中國古代地方的行政區域劃界有兩種方式,一是山川形便,二是犬牙交錯。

什麼是行省制?這種制度的實行對元朝產生了什麼影響? 第3張

所謂山川形便,是指以天然山川作爲行政區劃的邊界,使行政區劃與自然地理區劃相 一致。

元以前的地方行政區劃以此爲主,這種做法簡便易行,但若用一些易守難攻的高山大川劃界,就容易造成地方割據。

如劉備佔據四川,北有秦嶺屏障,東有巫山之險,內有富饒的四川盆地。

元朝行省的劃界原則以犬牙交錯爲主導,打破自然的山川之險,使地理環境與行政區域交織在一起。

此舉就是想消除行省賴以自重的自然地理之險。

通過觀察《元朝行省圖》,我們可以直觀地看出這種劃分的脈絡:

陝西行省越過秦嶺而有漢中盆地,湖廣行省以湖南、湖北爲主體而又越過南嶺有廣西,江西行省也同樣跨過南嶺而有廣東,河南江北行省則合淮水南北爲一,江浙行省乃從江南平原逶迤直到福建山地,四川行省雖稍成四塞之國,但其北面屏障秦嶺業已撤去。

這樣的地理劃分難以養成長期割據的氣候。

行省採取犬牙交錯的劃分方式,使得山川河流與地方行政區域雜糅交錯,消解了地方上扼險而守的地理環境之險,因此也就不容易產生分裂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