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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浙江省出過哪些宰相?他們有哪些事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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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浙江省出過不少宰相,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介紹,接着往下看吧。

鄭弘 ?—86年 東漢 浙江紹興

爲官清廉。他到任後,減租減息,減免賦稅,農忙季節,他微服私訪,調查民間疾苦,救濟貧困農戶。如果遇到天氣大旱,就親自隨車求雨。在任職太尉(宰相)期間,剛正不阿,堅守正義,不畏豪強,深得人心。見外戚竇憲專權,勢力日漸強大,最終要危及朝廷社稷,因此,經常上書皇帝請求處置。章帝因礙於竇皇后的面子,只是溫顏聽受未加制裁。上書彈劾尚書張林依附竇憲,平時行爲多有不檢,惡跡昭彰。同時彈劾洛陽令楊光貪贓枉法,無所不爲。死後全部歸還朝廷所賜之物,布衣入殮,素木爲棺,輕車簡從,扶柩還鄉。

歷史上的浙江省出過哪些宰相?他們有哪些事蹟?

姚璹 632年-705年 唐朝 浙江省德清縣

他敢於直諫,在明堂遭火災後,武后自責想要避離正殿,姚璹上奏援引成周時洛陽以及漢武時的建章宮火災發生火災但盛德仍然久遠的舊事,成功的使武后回心轉意,沒有荒廢朝政。 當大食國派使來獻獅子時,他勸諫武后,飼養猛獸不如以不殺生來表現大慈悲,顯示好生的高尚道德才是正途,對自身菲薄,而對猛獸給厚資是不可取的。使武后及時拒絕了這件事。後來,武后欲用黃金千兩塗飾九鼎,他指出鼎是神器,貴在質樸自然,無需黃金的修飾,阻止了武后這項耗費巨大卻無意義的工程。 他多次指正了武后的錯誤,爲上承“貞觀之治”,下啓“開元盛世”的“貞觀遺風”作出了貢獻。自永徽年間(650年正月至655年十二月)參加經科考試中選,到長安年間(701年十月至704年十二月),上表請求告老還鄉,爲官達50年之久。

褚遂良 658年-659年 唐朝 浙江杭州

唐太宗李世民在彌留之際,將長孫無忌與褚遂良召入臥室,對二人說:“卿等忠烈,簡在朕心。昔漢武寄霍光,劉備託諸葛,朕之後事,一以委卿。太子仁孝,卿之所悉,必須盡誠輔佐,永保宗社。”對太子李治說:“有長孫無忌和褚遂良在,國家之事,我就放心了。” 於是褚遂良成了繼魏徵之後,與劉洎、岑文本、馬周、長孫無忌一樣在唐代政壇上起着舉足輕重作用的大臣。褚遂良最大的成就是在書法上,與歐陽詢、虞世南、薛稷並稱“初唐四大家”,傳世墨跡有《孟法師碑》《雁塔聖教序》等。

歷史上的浙江省出過哪些宰相?他們有哪些事蹟? 第2張

陸贄 754年-805年 唐朝 浙江嘉興

唐代宗大曆八年(773年)進士,貞元八年(792年)任相。爲相時,指陳弊政、廢除苛稅。其學養才能、品德風範,深得當時及後世稱讚。權德輿比之爲西漢名臣賈誼;蘇軾認爲他是“王佐”、“帝師”之才,文辯智術超過西漢謀臣張良。陸贄工詩文,尤長於制誥政論。所作奏議,多用排偶,條理精密,文筆流暢。權德輿稱其“榷古揚今,雄文藻思”。

王淮 1126年—1189年 南宋 浙江金華城區

王淮爲官四十年,被宋孝宗稱爲“不黨無私,剛直不阿”。他竭力舉賢,李燾、朱熹、呂祖謙、辛棄疾、陸游等都曾受其薦舉。在樞密院時,他力主抗金,建議“擇將、備器、簡兵、足食”;批評只知“以和爲和”,不知“以和爲戰”。又注重賑濟遭水旱災害的饑民,奏請寬刑減賦,頗有賢名。

葉衡 1122年—1183年 南宋 浙江省金華市

葉衡在任於潛縣縣令期間,把民戶定爲九等,從五等以下除去他們的名籍,而把他們應繳納的份額均攤給上四等的民戶,革除戶口簿的弊端,解決了富戶大多隱瞞漏報,貧弱戶重複繳納賦稅的弊病。淳熙初年,宋朝發行的紙幣“會子”存在折價的問題,葉衡在任右丞相兼樞密使期間,奉命將庫存金、銀及銅錢換成“會子”,以穩定流通,爲維持南宋初期的經濟穩定做出了一定的貢獻。除在政治上的成就外,葉衡亦頗有詩才,《全宋詩》錄有其詩四首。

歷史上的浙江省出過哪些宰相?他們有哪些事蹟? 第3張

鄭清之 1176年—1252年 南宋 浙江寧波

鄭清之少年時跟從樓昉學習,嘉泰二年(1202年)進士及第,參與擁立宋理宗即位,歷任參知政事兼籤書樞密院事、同知樞密院事等要職。在紹定六年(1233年)權臣史彌遠死後接任右丞相兼樞密使,後改爲左丞相,累封齊國公。任內,他建議攬用諸能臣名士(真德秀、魏了翁、崔與之、李埴、徐僑、趙汝談、尤焴、遊似、洪諮夔、王遂、李宗勉、杜範、徐清叟、袁甫、李韶),促成“端平更化”,又發動端平入洛之役,企圖收復三京,但被蒙古擊敗。宋蒙戰爭興起後,曾進《十龜元吉箴》,勸理宗勵精圖治。

陳宜中 1218年 —1283年 南宋 浙江溫州市龍灣區

陳宜中初爲太學生員,與同學黃鏞、林則祖等6人聯名上書攻擊丁大全(奸臣)。遭其打壓被取消太學生資格,時稱“六君子”。賈似道被革職,太皇太后任命陳宜中爲右丞相全面主持臨安危局。主政期間,南宋有過英勇抵抗。但組織“焦山之戰”失敗,又在“溧陽之戰”、“常州之戰”中喪失主力,南宋滅亡。之後,陳宜中等人到溫州組織南宋流亡小朝庭,與張世傑、文天祥、陸秀夫、趙與擇一道在福州建立宋末行朝。宋末行朝撤往廣東(1276),在井澳十字門一帶與元軍大戰,損失過半。戰後,陳宜中去占城借兵,張世傑、陸秀夫則帶領宋末行朝前往崖山。

歷史上的浙江省出過哪些宰相?他們有哪些事蹟? 第4張

黃淮 1367年-1449年 明朝 溫州市鹿城區

黃淮(1367年-1449年)明代浙江溫州府永嘉(今溫州市鹿城區)人。他是明朝內閣初創期間的重臣,歷事太祖、惠帝、成祖、仁宗、宣宗五朝。官至“榮祿大夫少保戶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知制誥國史總裁”。他先後兩度主會試,六次參與監國,輔導洪熙、宣德兩帝,黃淮治事果斷通達,和平溫厚。

史評曰:“功在輔導”“神識洞朗,健力峻拔,有古社稷臣之風。”“通達治體,多所獻替。”在複雜多變的政治鬥爭中、能“賜環以後,復躋禁近,退至引年返里,受三朝寵遇者又數十年,遭際之隆,幾與‘三楊’相埒。”已是很不容易了。明成祖對左右讚許曰:“黃淮論事如立高岡,無遠不見。”黃淮對於“穩定當時政權”起到了相當重要作用。

張璁 1475年-1539年 明朝 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

在他掌都察院時,嚴監察制度,重法司之權。先後兩次罷黜、更替了不稱職的御史和巡按御史25人,並申明憲綱規定:都察院按察司堂上官及首領、各道監察御吏、吏典,但有不法等事,許互相糾舉;監察御吏巡歷所至,不許地方官出郭迎接;巡按不許帶人馬隨行,凡設彩鋪氈無名供饋之屬一切不用等等。

歷史上的浙江省出過哪些宰相?他們有哪些事蹟? 第5張

清理勳戚莊田,罷撤鎮守太監,嚴革貪贓枉法,嚴肅監察制度,嚴分廠、衛與法司職權,改革科舉之弊,改正孔子稱號和典祀,以及整頓軍隊團營等,均是其改革措施的犖犖之者。張璁便一再向明世宗陳述鎮守的流毒,極力主張革除鎮守太監之制,爲了確保革除事宜的順利推進,張璁與世宗單獨面議,或用密疏進言,使與鎮守中官有密切聯繫的內廷宦官不能從中作梗。世宗在單獨召見張璁之後,仍然猶豫不決,張璁又上密疏,催促世宗採取斷然措施,將其革除。張璁對鎮守中官的革除真正清除了長期以來鎮守太監亂政害民之弊,使被鎮守中官擾亂的地方政治趨於有序。史稱在明朝,只有嘉靖期間沒有出現過太監弄權把持朝政的局面。範守已認爲張璁此舉乃“千百年頌功爲不窮“,何良俊認爲張璁勇於擔當革除鎮守中官的重任,是其他得君最專者所不能比擬的。

張璁堅決清理莊田,並由畿輔擴大到各省,由莊田兼及僧寺產業。至嘉靖九年(1530年),查勘京畿勳戚莊田528處,計57400餘頃,其中26000餘頃分別還給業主等。撤回管莊軍校,嚴定禁革事例,不許再侵佔或投獻民田,違者問罪充軍,勳戚大臣亦參究定罪。這樣相對地緩和及消除土地兼併的衝突和百年積弊,使社會秩序趨向穩定,爲明王朝統治的延續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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