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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科舉考試都有哪些作弊的手段呢?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1.6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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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作弊並不是現代人的專利,清朝年間就有很多作弊的考生,即使當時監考很嚴,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在清代,科舉是絕大多數人改變命運的唯一希望和途徑。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競爭遠比我們今天的高考要激烈和殘酷。可以預料的是,當時的科舉舞弊也是絕對少不了。

清朝的科舉考試都有哪些作弊的手段呢?

清代科舉考試檢查極爲嚴格,對試前、試後、場內、場外,都有嚴格規定。對考生夾帶防範尤嚴,進場時進行嚴格搜檢。爲防止夾帶,規定士子必須穿拆縫衣服,單層鞋襪,皮衣不得有面,氈毯不得有裏。同時禁止考生攜帶木櫃木盒、雙層板凳、裝棉被褥,硯臺不許過厚,筆管須鏤空,蠟臺須空心通底,糕餅餑餑都要切開。因爲當時考試一考就是一天,須自備各種用品。

即便如此,頂風作案的人也是屢見不鮮。按當時人的說法,清代的科舉作弊手段主要包括:懷挾法、用襻法、傳遞法、頂替法、龍門掉卷法。懷挾法不用解釋,相信很多人都會操作。用襻法是在謄錄時用某字做記號;傳遞法是考官送出試題後,再將槍手的文章送入,由鴿子傳遞,也有官員辦事員代辦的;頂替法,由槍手直接上場,因那時候沒有照片覈對,實施起來非常方便;龍門掉卷法,本人和槍手同時進場,接卷後互相掉換。

清朝的科舉考試都有哪些作弊的手段呢? 第2張

很多人都當過槍手,比如國民時期的著名人物胡漢民就幹過這種買賣。當槍手的付費行規是前三後三,即進場前付一半,辦完事後再付一半。雙方還須提前立好字據:某某科舉人某某,因場後需用,向某某借到銀三千元。

這些作弊行爲都是普通人的手段,位高權重人的後代,常常不需要這麼做。比如道光咸豐時期的兩江總督李星沅,他的孫子李幼梅要參加湖南鄉試,恰好當年的主考官與李星沅相好,就和李幼梅約定,要把“水菸袋”入詩。不料李幼梅耳根軟,把暗號的事告訴了夫人,夫人又偷偷告訴了自己的哥哥張廣孚及其連襟俞鴻慶。閱卷時,主考官發現了三首水菸袋的詩,其中兩首詩寫之星很差,一首寫得很好。好的那首是這樣的:“煙水瀟湘地,人才夾袋儲。”主考官想當然地認爲李幼梅水平一定很差,就把寫得差的兩首錄取,而沒有錄取寫的最好的那首。發榜後才發現李幼梅落選。

順治年間的江南科場案也是由主考官主動收賄而案發的。當時的主考官是方猶和錢開宗,大肆收錢,很多鹽商的子弟行賄後得中。未中舉的人非常憤怒,巧用兩人名字中的偏旁寫成《萬金記》加以揭露。後方猶和錢開宗被斬立決,朝廷對所有考生進行復試,由軍人持刀在後監督,吳兆騫不能完卷,被杖責40板,全家流放寧古塔。好友顧貞觀寫出千古名篇《金縷曲》,獲大學士明珠之子納蘭性德賞讚,經疏通才被放歸。

康熙五十年是辛卯科場案,發榜後士人發現新科舉人吳泌、程光奎竟都是粗通文墨的半文盲,又都是揚州鹽商子弟。於是輿論大譁,考生把“貢院”門額塗抹成“賣完”。當時的正、副主考官分別是左必藩和趙晉,於是大街小巷流傳這樣的順口溜:“左丘明有眼無珠;趙子龍渾身是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