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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告子章句上·第十一至十三節,原文、譯文及註釋

來源:歷史趣聞網    閱讀: 1.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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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儒家經典著作,由戰國中期孟子和他的弟子萬章、公孫丑等人所著,與《大學》《中庸》《論語》合稱“四書”,也是四書中篇幅最長,部頭最終的一本,直到清末時期都是科舉必考內容。《孟子》共七篇,記錄了孟子與其他各家思想的爭辯、對弟子的言傳身教、遊說諸侯等內容,其學說處罰點爲性善論,護長德治。

《告子上》共二十章。十一、十二、十三章痛心一般人追求小的,如雞犬、無名指之伸等等,卻放棄了大的,如仁義和良心。

孟子·告子章句上·第十一節

【原文】

孟子曰:“仁,人心也;義,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雞犬放1,則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

【譯文】

孟子說:“仁是人的心,義是人的路。放棄了那條正路不走,丟失了那顆良心而不曉得去追回,真可悲呀!一個人,有雞和狗走失了,曉得要去找回,有良心丟失了,卻不曉得去追回。學問之道沒有別的,就是把那丟失了的良心追回來罷了。”

【註釋】

(1)放:走失。

《孟子》:告子章句上·第十一至十三節,原文、譯文及註釋

孟子·告子章句上·第十二節

【原文】

孟子曰:“今有無名之指屈而不信1,非疾痛害事也,如有能信之者,則不遠秦楚之路,爲指之不若人也。指不若人,則知惡之;心不若人,則不知惡,此之謂不知類2也。”

【譯文】

孟子說:“現在有個人,他無名指彎曲而不能伸直,雖然不痛也不妨礙做事,如果有人能夠讓它伸直,即使跑去秦國楚國,也不嫌遠,爲的是無名指比不上別人。無名指比不上別人,就知道厭惡;心性不及別人,竟不知道厭惡,這個就叫作不知輕重。”

【註釋】

(1)信:同“伸”。

(2)不知類:不懂得觸類旁通、舉一反三。當時典籍中的“知類”均爲此義。如:“今人曰:‘某氏多貨,其室培溼,守狗死,其勢可穴也。’則必非之矣。曰:‘某國飢,其城郭庳,其守具寡,可襲而篡之。’則不非之。乃不知類矣。”(《呂氏春秋·有始覽》)詳見楊逢彬《孟子新注新譯》。

《孟子》:告子章句上·第十一至十三節,原文、譯文及註釋 第2張

孟子·告子章句上·第十三節

【原文】

孟子曰:“拱把1之桐梓,人苟欲生之,皆知所以養之者。至於身,而不知所以養之者,豈愛身不若桐梓哉?弗思甚也。”

【譯文】

孟子說:“一兩把粗的桐樹梓樹,想要讓它茁壯成長,人人都曉得如何去培養。至於人本身,卻不曉得如何去培養;難道愛自己還趕不上愛桐樹梓樹嗎?真是太不愛動腦筋了。”

【註釋】

(1)拱把:拱,合兩手拿;把,一隻手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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