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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王安石變法能成功,是否能使北宋避免滅亡厄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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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世紀的大宋王朝,正處於風雨飄搖之中。1038年,李元昊建立西夏政權,公然脫離了大宋王朝的控制,並在之後的數十年間時常越境劫掠。宋朝隨即派兵予以鎮壓。但是宋朝長期以來軍事和財政上的弊病在這場戰爭中暴露無遺,宋軍不僅沒能迅速取勝,反而是敗績連連,最後靠着范仲淹的堡壘戰術才勉強扳回一局。雖然宋朝保住了天朝上國的顏面,但其財政卻已是不堪重負、入不敷出。王安石意識到,如果在不進行改革,大宋王朝將徹底走向衰敗甚至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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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宋版圖

大宋王朝的統治危機

11世紀中後期,大宋王朝面臨着嚴重的統治危機。總的來說,其危機分爲三點。

一是在軍事上,土地兼併嚴重,政府爲了維穩讓大量饑民加入軍隊,致使軍隊人數暴增,是爲冗軍。根據史料記載,截至仁宗時,宋朝軍隊的人數已經達到了驚人的125.9萬人,國家每年財政收入的80%都被用於支付龐大的軍費開支。雖然花費巨大,但是宋朝軍隊的表現卻是差強人意。宋軍不僅在與遼國的對峙中處於被打捱打的地位,就連只有300萬人口的西夏,也讓宋軍連吃敗仗,損失慘重。就像王安石在《上仁宗皇帝言事書》所說的,宋朝軍隊是一支人數龐大但卻“外則不能無懼於夷狄”的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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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朝的上層階級生活

二是在行政上,一職多官現象嚴重,遇事時互相推諉,造成行政效率低下,是爲冗員。宋朝之所以會出現一職多官這一荒唐的局面,很大程度上來源於恩蔭制。恩蔭制是指高級文官的子孫和親戚,可以不通過科舉考試,直接入監讀書,進入仕途。恩蔭制雖然早已有之,但是在宋朝卻最爲普遍,由於宋太祖是靠軍事政變取得的政權,所以宋朝歷任皇帝都對武將抱有一種不信任的態度。如果不依靠武將,皇帝就只能依靠文官來進行統治,但是皇帝一方面要依靠文官,一方面又不能讓文官做大而影響皇權。因此,廣泛實施恩蔭制就成爲了最好的選擇。一方面恩蔭制可以收買官員,贏得文官的支持;一方面可以擴大官員的數量,造成一職多官的局面,使得任何一個文官都不會掌握絕對的權力,從而讓皇權得到了保障。

 三是在財政上,軍費開支巨大加之地方豪強隱瞞土地、逃避賦稅,致使國家財政困難,是爲冗費。財政上的危機很大程度上來源於支出和收入之間的失衡。一方面由於軍隊和官僚隊伍大量冗餘,增加了政府的財政支出;一方面地方的官吏與當地的豪強沆瀣一氣,瞞報土地,逃避賦稅,使得帝國的稅源大幅減少。這三個危機彼此聯繫,一同消磨着大宋王朝的國力與根基。1067年,宋神宗繼位,他也發現了帝國巨大的弊病,爲了徹底扭轉這一局面,他立即啓用王安石爲相,並授予其行政大權,王安石變法就此轟轟烈烈的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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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號半山

 王安石變法的三大舉措

王安石上任後,隨即開始變法,變法的第一項內容是經濟改革,即王安石於1069年頒佈的“青苗法”。

青苗法,是指當遭遇災年,青黃不接時,國家可以向農民每年提供兩次貸款,農民下一次繳稅時按照20%的利率返還利息。王安石實施青苗法主要有兩個目的。

一是通過收取利息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

二是用國家放貸代替民間私人的高利貸,防止農民破產的情況發生,抑制土地兼併,降低國家維穩的費用。

在當時,一遇災年,普通農民往往會會顆粒無收、迅速破產。爲了生存,農民不得不接受地主豪強苛刻的高利貸以度過災年。而在災年過後,由於極高的利率,農民往往無力支付利息,因此只能將自己的土地賣給地主以支付債務。失去土地的農民,要麼變成佃農附庸於地主,要麼就變成饑民四處流竄,而朝廷往往爲了維穩會將這些人納入軍隊,這樣就形成了一個惡性循壞,致使軍費開支不斷擴大。王安石的青苗法一方面增加了財政收入,一方面又降低了維穩費用,實是卓有成效的開源節流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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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朝軍隊

 變法的第二項內容則聚焦于軍事,是爲“保甲法”。

神宗時,宋朝軍隊主要實施的是募兵制,即由國家出錢供養一支極爲龐大的職業軍隊。王安石認爲,募兵制不但實際效果差強人意,而且耗費了國家大量的財政資源,因此必須用保甲法予以替代。保甲法可以被看做是現代民兵制度的前身,王安石提出:將鄉村民戶加以編制,十家爲一保,民戶家有兩丁以上抽一丁爲保丁,農閒時集中,接受軍事訓練。這些民兵在平日主要以幹農活爲主,定期進行軍事訓練,在被徵召時則自備武器參加戰鬥。按照王安石的估算,其費用只相當於職業軍隊的五分之一。由於民兵的多爲當地人,因此王安石相信,當面對外地入侵時,這些民兵出於保家衛國的心理會比職業軍隊表現的更好。

但也有人提出了疑問,比如神宗就認爲募兵專於戰守,故或可恃;民兵兵農其業各半,可恃以戰守乎?王安石則舉了漢朝和唐朝初年以及後周的例子加以反駁。筆者認爲,其實募兵制並非不如民兵制,但是在宋朝的大背景下,還不如實行民兵制,宋朝由於對武將的提防,不僅實行:“兵無常帥,帥無常師”的制度,甚至在軍事指揮權上也對武將進行大量的限制,再加上軍隊的組成多爲政府有意送進的饑民和流氓地痞,這些情況都限制了募兵制優勢的發揮。既然這些弊端無法一時剪除,那麼顯然部分實行軍費較低的民兵制就成了最優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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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朝百姓生活

王安石變法的第三項內容則是實施募役法。

募役法是王安石實行的一套新的分級納稅制度。其中,規定,差役方法就由農民輪流進行改爲官府僱人當差,除了最窮的兩個等級外,所有人都要以現金納稅的方式交納賦稅供養差役。這樣就可以對以前免除勞役賦稅的富裕階層合法徵稅。王安石還實行了覈實稅賦、土地丈量、鼓勵貿易和商業發展等政策。雖然王安石的變法很快取得了成效,但卻依然在巨大的反對浪潮中流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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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朝文人出行

官僚集團的反對與變法的流產

雖然王安石的變法在內容上利國利民,但是卻遭到了官僚集團一致的反對,那麼爲何這些措施會激起如此大的波瀾呢?因爲王安石的變法看似普通,實則招招要了官僚集團的命。

我們先說青苗法,即由國家提供貸款幫助農民度過災年。前面提到,地方上的地主豪強主要依靠高利貸作爲手段進行土地兼併,擴大財富。一旦實行青苗法,那麼這些豪強將喪失大發國難財的機會,土地兼併就難以得逞。而朝中的大臣們,一方面是爲國效力的官員,一方面他們本身也是地方的豪強大族,擁有萬畝良田。這個改革名義上是利用農民所交的利息提高國家收入,實則是動了官僚集團最大的那塊奶酪。如此損害官僚的利益,他們能不反對嗎?

當然,反對的理由絕不會是損害利益,官員們一向善於用僞善的言辭隱藏自己真實的意圖。比如司馬光反對青苗法的理由就是國家通過貸款向農民收取利息是不道德的,國家不應該唯利是圖。但是如果國家不提供貸款,那麼農民就只能飽受地主高利貸的迫害,錢流進國庫總比流進官員們私人的腰包要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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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馬光(1019年11月17日-1086年10月11日),字君實,號迂叟

除了青苗法,王安石還有一招要了官員們的命,那就是募役法。要知道,按照之前的慣例,士紳是既不用服勞役也不用交納,王安石實行此法後,農民雖然還要按照以前服差役,但是不再是輪流進行,而是改爲官府僱人差役。而僱傭的費用則由富裕階層負擔,而這些富人自然就是兼有地主身份的官僚集團。差役法一方面增加了國家收入,一方面部分實現了財富從地主到農民的財富轉移,這樣的政策,官僚集團,能接受嗎?

由於完全違背官僚集團的利益,王安石很快就被宋神宗罷免,但是宋神宗出於王朝的利益依然堅持變法近20年。在1081年開始的對西夏的戰爭中,宋軍雖然最後沒能滅亡西夏,但是卻重創了西夏的經濟,使得其再也沒有能力對宋朝構成大的威脅。這證明王安石的變法已經初獲成效,但是宋神宗死後,繼位的宋哲宗終究沒有繼承先皇的遺志,王安石的變法就此流產。隨着變法的失敗,宋朝徹底失去了中興的最後一點希望,僅僅在40年之後,北宋就在外敵入侵和內部農民起義的雙重打擊下走向了滅亡,而北宋的兩位末代皇帝則淪爲了金國的俘虜受盡了欺凌。

“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無畏的王安石終究沒能挽救大宋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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